被判拘役不去執行_法院判拘役為何不收監?
特邀律師
拘役是指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一年。被判拘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確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根據《刑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第四十三條規定,【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也就是說,當事人的刑罰執行應該由公安機關執行,不需要坐牢。
如果法院判處拘役,犯罪人不按法院判決書規定的時間到執行機關報到的話,情況嚴重的構成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罪,警方會進行抓捕,歸案后會數罪并罰。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題主,您的問題描述實在是過于模糊,以下我通過揣測的方式回答您!
一、單純的醉酒,并不觸犯刑法,估計您是醉酒駕車!
二、刑事拘役,是一種刑罰,代表您已經構成犯罪了,這是一種強制措施,根本由不得您去不去處理,直接就由公安、檢察、法院處理了!
醉酒駕車的結果一般有四種:
一、最重:1.交警抓獲——吹氣——驗血——確認醉駕事實(上述階段被扣押的交警隊)。2.移交檢察院——檢察院認定事實——檢察院向法院起訴(上述階段被拘留在看守所)。3.法院通過簡易程序審判——依法判處刑罰——移交看守所服刑(一般都不會送進監獄,基本都是直接在看守所服刑)。4.刑滿釋放——恢復自由生活。
這種情況,完全不需要醉駕人員自己去處理,一切都是強制執行的。
二、較重:1.交警抓獲——吹氣——驗血——確認醉駕事實(上述階段被扣押的交警隊)。2.移交檢察院——檢察院認定事實——檢察院向法院起訴(上述階段被拘留在看守所)。3.法院通過初步研判——計劃判處緩刑——家屬交錢從看守所把醉駕人員保釋出來(要求隨叫隨到)。4.法院通過簡易程序審判——依法判處刑罰(都是緩期執行)——要求醉駕人員去戶籍(居住)地司法部門定期接受教育。5.緩刑考驗期結束——司法部門將全部信息反饋給法院——給醉駕人員發一個證書——恢復自由生活。
不去司法部門定期接受教育,如果法院追究起來,可能被重新收監。
三、較輕:第一種是1.交警抓獲——吹氣——驗血——確認醉駕事實(上述階段被扣押的交警隊)。2.移交檢察院——檢察院認定事實——認為情節較輕——免于刑事起訴(上述階段被拘留在看守所)。3.檢察院直接安排看守所釋放醉駕人員——返回交警部門接受行政處罰(罰款、行政拘留等)。第二種是1.交警抓獲——吹氣——驗血——確認醉駕事實(上述階段被扣押的交警隊)。2.移交檢察院——檢察院認定事實——檢察院向法院起訴(上述階段被拘留在看守所)。3.法院通過簡易程序審判——免于刑事處罰(當庭釋放)——返回交警部門接受行政處罰(罰款、行政拘留等)。
這兩種情況,均不構成犯罪,所以不存在刑事拘役問題。
四、最輕:1.交警抓獲——吹氣——驗血——確認醉駕事實(上述階段被扣押的交警隊)。2.交警認為情節較輕——接受行政處罰(罰款、行政拘留等)。
這種情況,不構成犯罪,所以不存在刑事拘役問題。
看看您屬于那種情況?
這是依據我國刑法關于拘役執行的明文規定,故明思意就是拘束犯人服勞役的一種刑罰,是除管制以外最輕的刑種,刑法明文規定由就近公安機關執行,即在看守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