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見證人要負法律責任_你好,做見證人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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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個問題,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來說,借條上通常會體現兩種人的名字,一種就是借款人本身即債務人的簽名,另外一個就是擔保人的簽名,但是如果是擔保人必須要進行明示,即從借條的內容或者從擔保人的稱呼上,讓人明確看出屬于擔保人,否則一般不會輕易認定是擔保人的性質。
雖然法律對此是有明確規定的,但是畢竟這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所以不要輕易在借條上簽名,一旦簽上自己的名字,就意味著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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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見證人就是擔保人,如果借錢的不在了或者沒還上錢你這個見證人要會有牽連。。我爸就遇過這樣的情況。。
在刑事訴訟中,偵查人員勘驗或檢查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和尸體 ,或者搜查被告人的人身 、物品、住所,或者扣押被告人與案件有關的物品和文件,或者查封、扣押被告人的財產時,都必須邀請與案件無利害關系的人作為見證人到場觀察和監督其有關行為的實施,并由其在當場制作的筆錄上簽名或蓋章。
在民事執行中,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或提取時,也要邀請見證人到場。人民法院在送達傳票、通知書和其他訴訟文件時,如果收件人或代收人拒絕接收,送達人可以邀請見證人到場,在送達證上證明拒絕的事由,由送達人和見證人簽名,將文件留下,即認為已經送達。見證人不同于證人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的相關規定,證人在訴訟活動中有如實作證的義務,證人在法庭上需要簽訂保證書,如果證人作偽證或者不如實供述,可能需要承擔偽證罪或者其他的責任處罰。具體的權利義務在下列的法律依據中都有列出。法律依據:證人的訴訟權利:
1.有權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
2.有權查閱證言筆錄,并在發現筆錄的內容與作證的內容不符時要求予以補充或者修改。
3.對于公安司法機關工作人員侵犯其訴訟權利或者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
4.對于其因作證而產生的誤工費等經濟損失,有權要求補償。
5.有權要求公安司法機關保證其本人以及其近親屬的安全,防止因作證而遭受不法侵害。證人的訴訟義務:1.如實提供證言,如果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應當承擔法律責任。2.有義務回答公安司法人員的詢問。3.出席法庭審判并接受控辯雙方的詢問和質證。4.遵守法庭紀律,聽從審判人員的指揮。5.對于公安司法人員詢問的內容予以保密。
見證人是見證存在借款、還款事實存在的證明人。
實務中,見證人的作用非常大,兩個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如果見證存在借款或還款關系,法院應予依法認定該證明關系成立。當然,如果見證人作偽證,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相對人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觸犯刑法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另外,見證人如果證明存在借貸關系的,應依法出庭并以證人身份如實向法庭陳述所要見證的事實,無正當理由不出庭,見證言詞不得作為定案依據。
要注意區分見證人和擔保人,見證人不是擔保人,不承擔還款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