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可以無理由退房嗎_恒大無理由退房能信嗎?
特邀律師
【T教授說】
想的可真美!但那是不可能的!因為這違背了最基本的公平交易、自愿交易的市場原則。
你去全款買個手機,完全沒任何毛病,過幾天,人家搞活動手機突然降價了,你說被人會退給你或者讓你退手機么。
再舉一個例子,你重倉買的股票,過了一陣子,跌的一塌糊涂,你是不是可以要求當初賣個你股票人,再把錢退給你呢?
所以,僅僅是因為房價下跌,就因為是全款買的,就去退房,顯然是道理的。
當然,也不是說不可以退,是有嚴格的條件的,不過,這些條件都和房價下跌無關。
比如以下幾種條件,
其一,開發商逼著你必須全款買房,也就是說強買強賣。
因為這種行為是完全違法的,也是不符合市場交易規則的,你去法院告它們,一告一個贏。
不僅會退給你錢,還可以要賠償費。
如果全款買房,不存在強買強賣的行為,完全是你自愿的,那就怨不得開發商了,房價下跌,你就只能自認倒霉。
其次,買房的過程中,開發商和隱瞞了重要信息,欺騙了你。
比如房屋有重要的質量缺陷、項目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價格沒有如實相告,他們內部操作價格,而且在整個買房過程中,你完全不知。
如果,后來,你手里握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你是被誘騙買房的,那你可以向法院申請退房、退錢,乃至讓他們賠償。
如果,不是因為這些原因,而純粹是因為房價下降,那就不好意思了,你就只能自認倒霉了。
任何房地產都不回做到,無理由退房的,因為他們就是為了買房子而生存的,買方一旦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除非具備法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情形,開發商很難對買方進行無條知件退房的。
在下列情況道之一,開發商必須無條件退房。第一,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第二,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 第三,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 第四,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專屋(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第五,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第六,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 第七,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準,合同雙方屬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 第八,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退房條件出現時。切身經歷,我15年在南昌買的南昌恒大城,當時我和我一個朋友一起買,后來他因為壓力,就選擇了退房。從申請到最后拿回首付款,前前后后有小一個月吧。時間長了點,但是銷售小姐的服務態度不錯。
評論員門寧:
您買房是居住還是投資,如果是居住,就沒有必要太關注房價的波動了,好好住在您的房子里就好,畢竟高層早就定調了,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您總不能把房子賣了,等跌更低再買回來住吧。即使這種操作可行,您也買不到現在這套房子了。
如果您后買的是期房,現在還沒有交付,可以向開發商咨詢了解政策,看看是否可以退房。我曾經工作過的地產公司就推出過無理由退房政策,在房子交付前都可以申請退房,不過那時候房價仍在快速上漲,現在這個政策是否還在我就不清楚了,而且大多數地產公司是沒有這個政策的。不建議您去找開發商鬧,畢竟還是要遵守契約精神的,房子漲了您也不會給地產商補錢。
如果您是投資購房,處理起來就比較復雜了。如果全部是自有資金,可以繼續持有,畢竟經濟在發展,未來房價還是可以上漲的,只不過回報率會比之前低很多。如果您是借錢炒房,借款有歸還期限,建議您及時止損,短期內我看不到房價恢復的可能,過于執著不僅可能擴大虧損,還要承擔繁重的財務利息。
請大家記住,房子是用來住的,除了居住需要,都不要輕易出手買房。
你找當時買房時的置業顧問,他知負責辦這個事。按要求提供之前買房時的材料就可以了。
恒大的無理由退房很簡單,只要三步走,1、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與《無理由退房協議》;2、在簽署購房合同之日起至辦理入住手續前,提出書面退房申請,簽訂《退房協議書》;3、辦理網簽退房手續。如果不在意只退樓款本金的話,那么可以說退房的操作是非常簡單。
謝邀。我個人沒有在外買過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