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與欠條的有效期_借條有效期多少年?
特邀律師
欠條是當事人雙方在經濟往來中以某種經濟結算的方式產生的一種債務關系,比如買賣、損害賠償、勞務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債權人出具的一種結算事實依據。
一、欠條的有效期是多久?
1、欠條的有效期是指欠條的訴訟時效,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欠條無論多久,欠條本身都是有效的。
約定了還款時間,則法律規定欠條的法定訴訟時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注明清償欠款日期的當日起算,對沒有注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欠款人出具欠條的第二日起算。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二、如果超出了欠條的訴訟時效該怎么辦?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如果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該還款協議屬于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如果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延伸知識補充】欠條、借條的寫法應當注意:
1、借條或欠條的內容應該完善:一張完整的欠條或借條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借款(物)、欠款的原因;
(2)借款、欠款的準確數額,借物的名稱、數量,金額應用大寫表示;
(3)借款(物)的歸還時間、欠款的付清期限應明確;
(4)違約責任要寫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2、字里行間應當緊湊,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間。
3、一定要搞清借款人或欠款人的真實身份,最好留下借款人或者欠款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者在借條和欠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4、簽名應當真實,應當當面書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條書立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5、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如“大概”、“估計”、“可能”等;并寫明是“a借給b壹萬元”或者“a向b借壹萬元”,減少歧義的產生。
6、還款時間直接關系到訴訟時效的問題,需要注意寫法。
7、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8、數字一定要有大寫,防止被添加和修改。
依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因此,一般來說貨款欠條的訴訟時效是3年,從約定還款最后一日的次日起計算。
借條的訴訟有效期是兩年,欠條是三年。
1、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限是2年,超過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將不再保護。對沒有注明還款日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20年內沒有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不再起算。
2.欠條的法定訴訟時效期限是3年,訴訟時效期限從注明清償欠款日期的當日起算,對沒有注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欠款人出具欠條的第二日起算。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通則關于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那么,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沒有寫明還款時間,訴訟時效是無期限的,訴訟時效最長為20年;
舉個例子:2000年3月,李某分別借給路某和戚某三萬元整。路某寫的是借條,內容為“今借到李某現金三萬元整”;戚某寫的是欠條,內容是“今欠李某現金三萬元整”,但是二人都沒寫明還款時間。2003年2月,李某多次向路某和戚某二人索要后未果,將二人起訴至法院,問李某會不會勝訴?答案是路某敗訴,李某勝訴;戚某勝訴,李某敗訴。
“借條”、“欠條”和“收條”是三種最基本的字據憑證,在司法實踐中,它們分別代表著不同的含義,本文將簡介他們之間的區別并提供常用的模板供大家參考。
一、三者的區別
1、借條
借條是因借款而產生的,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時,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種借貸事實的依據。一般情況下,如果借款人不及時還款,出借人可以憑借借條作為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借條一般包括如下內容:“借條”名稱、借款人名稱、出借人名稱、借款日期、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借款期限、還款日期、利息、借款人簽字蓋章按手印、開具日期等。
“借條”的訴訟時效問題。 對于注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如借款人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內沒有還清借款,按照《民法通則》第135條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均從其注明的還款期限之次日起開始計算,為2年。“借條”沒有約定清楚還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合理期限內返還欠款,訴訟時效應從出借人主張權利的次日起計算兩年。
2、欠條
“欠條”產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錢可以是其中一種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買賣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債務人沒有及時履行債務,債權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條”,因此如果出具的是“欠條”并不一定表明兩者之間為民間借貸關系。欠條一般包括如下內容:“欠條”名稱、欠款人名稱、被欠款人名稱,欠款事由、欠款日期、欠款金額、還款日期、利息、欠款人簽字蓋章按手印、開具日期等。
“欠條”的訴訟時效有兩種情況:一是,債務人在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即沒有寫明履行期限的欠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如果債權人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債權人收到債務人所寫欠款條之日的第2天開始重新計算2年。二是,關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如債務人未支付價款而向債權人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則訴訟時效期間應從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時起算。
3、收條
正式的“收條”又稱為“收據”,無論收到錢,還是收到物品都可以開具“收條”,“收條”可以用來證實履行了交錢或物的合同義務。在寫收條時,務必清點好所收到的物品錢款的具體數額,做到準確無誤、不出差錯。是替別人代收的,應在題目使用“代收到”字樣,在文尾署名時用“代收人”三個字。收條的語言一般較為簡單,篇幅往往短小精悍。不涂改。數目要大寫。
收條一般包括如下內容:“收條”名稱、交付人名稱、交付時間、交付事由、交付款項、交付產生的結果(一般要指明消滅哪張借條或欠條或其他給付義務的效力)、接受人簽字蓋章按手印、開具日期等。
二、常用模板
1、借條模板
借 條
為購買家具,今收到西門慶(身份證號:110XXXXXXXXX888)以現金出借的人民幣貳萬元整(RMB20,000),借期玖個月,月利率1%(佰分之壹),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到期時本息一并還清。如到期未還清,愿按月利率2%(佰分之貳)計付逾期利息。
立此為據。
借款人:潘金蓮
擔保人:武大郎
(身份證號:888XXXXXXXXXXXX110)
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
2、欠條模板
欠 條
今欠×××,身份證號碼,110XXXXXXXXX888,__款人民幣__元整(大寫)__元,定于__年_月_日前還清。
欠款人:__(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888XXXXXXXXXXXX110)
__年_月_日
3、收條模板
代收到
西門慶還給潘金蓮晾衣桿一只,完好無損。
代收人:王婆
×年×月×日
首先要搞清楚有效期是什么?是訴訟時效還是借款期?
1、如有效期是指訴訟時效,則自出借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借款到期之日起2年為時效期間屆滿;最長時效期間為20年,即不論出借人是否知道還是不知道借款期間屆滿,超過20年的,法律不予保護。
2、如借條沒有約定何時還款,則如何計算訴訟時效呢?自出借人催告要求借款人還款的催告期間屆滿之日起算訴訟時效。
3、如有效期是指借款期間,則是借條中約定的期間
4、欠條則不屬于借款的債權債務關系憑證,需要結合具體記載內容來判斷。但在借款的債權債務關系中,要約定借條而不是欠條,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有朋友問我,借條多長時間失效?
我告訴他,借條本身是不失效的,也就是說無論經過多久,借條本身的效力是不受影響的。那朋友為什么會問借條失效呢?因為他聽說法律上有訴訟時效失效這一說法。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義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民法總則》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即訴訟時效就從還款到期日的次日起計算3年。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一、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怎么計算?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關于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怎么計算呢?這要區分不同情形:
(一)借條注明了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期間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
(二)借條沒有注明還款日期,則:
1、雖未約定還款日期,若當事人后來協商一致確定一個明確的履行期限,債務人于該期限屆滿仍未履行債務,訴訟時效期間則從履行期限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如果債務人要求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2、雖未約定還款日期,若債權人催告債務人還款,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
3、雖未約定還款日期,若債權人已經向債務人主張還款,但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履行,并有否定債權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訴訟時效期間應從該拒絕之日的次日起計算,而不論之前債權人是否已約定有寬限期限及該期限是否屆滿。
4、雖未約定還款日期,若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履行債務,債務人未明確拒絕的情況下,雙方約定有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在該期限屆滿時,無論債務人是否明確拒絕履行債務,只要在客觀上債務人不履行,訴訟時效應自該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
三、超過訴訟時效怎么辦?
(一)超過了訴訟時效債權人是否就不能起訴?不是的!債權人仍然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債務人還款。但是如果債務人提出借條已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那么法院在查清事實的情況下就會駁回債權人的訴訟請求。如果債務人未主張訴訟時效抗辯,則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制度。
(二)借條上的還款日已超過3年,中間沒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情形,說明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最好的辦法就是通過民間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還款協議,重新做一個約定,達成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債權人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通知單。如果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第一、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第三、人民法院進行合法性審查時適用的法律不同。
有效期以約定的時間為限,三年內是訴訟有效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擴展資料
法定的民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參考資料來源:
欠條的訴訟時效問題其實是屬于我國的民事訴訟的管理范疇,所以要考慮欠條的訴訟時效實際上就是我國的民事訴訟時效的期限,根據我國《民法總則》規定一般的欠條訴訟時效為三年,即當從欠條規定的時間截止后起算三年內欠條的訴訟時效就到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