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別人錢沒有借條不還怎么辦_別人欠錢不還,沒有欠條怎么辦?
特邀律師
找一個和你好又和他好的中間人,你把借錢的事和中間人說好,以你請客聚會,席間就假說你欠了中間人5萬10萬的,你現在手緊叫借款人代還下,順便催下你借的。。。錢余款盡早還我,謝謝之類的,這樣就很自然的,全過程要錄像式錄音。這樣既有錄音錄像又有證人,不怕他不認了。
有電話了打電話說他借你錢可以多說幾萬,不用留面子,然后錄音,十塊那么久了,該還早就給了,肯定不想還,找他家人起訴都行
一、與對方協商,要求對方提供一個還款計劃,同時補一個欠條。由于抹不開面子,生活中很多借款都沒有借條,大家彼此都是通過誠信來完成借貸關系的,其實大部分人都最后會遵守信用,所以可以與對方開誠布公的說明,同時也給對方一個緩沖期。但是也有一些因為沒辦法還錢,或者存心想賴錢,結果推三阻四的找理由賴賬,而且也不肯補充提供欠條,對這種人應該防備,吃一塹長一智,除今后要遠離外,還要采取第二種做法了。二、對方的非善意欠債的,應對的方法就是取證,做好起訴準備:1.手機短信——證實有借錢的事借錢后,幾次口頭催款無果,就可以用短信方式,讓對方承認了借錢的事實。然后把對方的回復短信保存起來,這個就是證據。2.錄音錄像——多方承認借過錢催款期間,多次給對方打電話并錄下通話內容,隨后刻錄光盤保存。3.證人證言——證實借錢金額尋找借錢時,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證人和證言。通過以上證據,提供給法院審查,法官如果認為提交的手機短信、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證據來源合法,內容符合客觀事實,證據真實有效,那么對方就須承擔還款責任,還要賠償其他損失。《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擴展資料:出借人可從間接證據入手,以形成間接證據鏈。1、借過錢的證據: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證;如是現金方式支付,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或在場證明人等。2、主張債權的證據:收集曾向借款人要過錢的證據,可以是對方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求還錢。3、對方財產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對方稱無力還錢,出借人可盡量摸清對方的財產情況,主要是房子、車、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線索。
就算你有憑著借條去追債,他賴皮不還錢的話,或者是他本來就是窮到沒有錢還給你的話,那也沒辦法的啊。如果沒有打著借條的話,那么就更加麻煩的了,很難追回他人向你借的債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