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有限責任公司_“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是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1、承擔責任不同 由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有一個,因此該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只有公司法人要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 2、機構設置不同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 其他有限責公司需要設立股東會,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公司法》行使職權。
這是公司登記時的一種類型劃分而已。《關于劃分企業登記注冊類型的規定》(2011年修改)規定: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國有獨資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答案
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國有獨資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即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其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其缺點是由于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范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對于創業來說,有限責任公司是比較適合創業的企業類型,大部分的投融資方案、VIE架構等都是基于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設計的。擴展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當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批準機關確認原批準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八)公司住所證明; (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