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復審委員會葛樹_申請專利復審一般多久會有結果?
特邀律師
因為專利法專門就有關問題進行了專門的規定,根據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原則,不能申請行政復議。
具體的,專利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議組成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合議組成員應當自行回避而沒有回避的,請求人有權請求其回避:
1.是請求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近親屬;
2.與專利申請有利害關系;
3.與請求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審查;
4.曾參與原申請的審查。 請求人請求合議組成員回避的,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并且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
發明 申請費900,審查費2500,復審費1000; 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申請費500,無審查費,復審費300詳細說明:申請專利復審的,應提交復審請求書,并繳納復審費。復審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申請人收到專利局作出駁回申請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發明專利復審費為1000元,實用新型專利復審費為300元,外觀設計專利復審費為300元。提出復審請求的期限不符合規定、但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后復審請求人提出恢復權利請求的,應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發明專利恢復權利請求費為1000元,實用新型專利恢復權利請求費為1000元,外觀設計專利恢復權利請求費為1000元。
專利申請被駁回→提出專利申請復審(3個月內)→形式審查→專利復審前置審查→專利復審委員會審查→維持駁回決定或撤銷駁回決定→駁回不服司法救濟程序專利復審程序是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救濟途徑。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復審請求進行受理和審查,并作出決定。復審請求案件包括對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程序中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而請求專利復審的案件。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而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