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贍養被繼承人還有繼承權嗎_不履行贍養義務有繼承權嗎?
特邀律師
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責任。
贍養義務,是指父母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情況下,子女有無償供給父母財物的義務,使其能夠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不得虐待或遺棄。子女對自己應該贍養的父母拋開不管,就屬于遺棄家庭成員,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繼承父母遺產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七條一款(三)項規定:“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從這項規定來看,子女應依法贍養父母,而故意拋開不管,就構成了遺棄 被繼承人,而遺棄被繼承人,就會喪失繼承權。
在法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是否喪失繼承權,并不是由他人或其他組織剝奪,而是依法由人民法院裁定,當然,繼承人主動放棄繼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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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舉一個自己接到的一個案子。
有一個90歲的老人,今年年初剛剛過世,老人有4個兒女,除了大兒子在家務農之外其他姐弟3人都在外地打工,常年不回家,自然對母親的照顧也很少,即便過年回家,姐弟3人也從沒給過老人生活費。
老人去世后,留下一處宅基地房和少量存款。處理完老人的后世,4個子女就提出要分老人遺產。這下大兒子就有點不高興,覺得老人在世時他們都不贍養,甚至連看望都很少,現在卻要分遺產。
于是,老人的大兒子一紙訴狀將自己的姐弟告上了法庭。
其實,針對類似案件其他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的子女是否能夠取得遺產,這個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首先要看遺囑,有遺囑的,以遺囑為準,但是本案中,很顯然老人由于年歲大了,而且大兒子又是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沒有想到要立遺囑。
所以沒有遺囑,其他3個子女即使沒有贍養老人,也依法享有繼承老人遺產的權利。
但是《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所以,對于老人的四個子女都享有繼承權。但大兒子對老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其他兄妹三人由于常年不回家且未給付過贍養費,對于老人的遺產,應當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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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和義務是相互構成的,盡了義務才有權得到權利,未盡義務本身就已經違法,法律不支持違法者在違法的同時得到守法后才能應有的權利,所以法院會剝奪未盡贍養義務人的繼承權,同時將繼承權判給承擔起贍養義務并盡責完成了的一方。
有,繼承權沒有被剝奪,不過其他繼承人起訴的話,有能力不贍養的依法應該不分或少分
繼承法
第七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謝謝邀請;在繼承法上,有第一繼承順溪人,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就由第二順序繼承人頂上,照此類推。
所謂的代位繼承,就是指財產的繼承者的子女先去世,由去世者的后人順位到第一繼承人序列進行繼承財產。
先去世的子女的后人,是有權利繼承去世父母遺產的。去世的子女只要有后人,就有繼承后去世祖父母遺產的權力。
繼承財產的權利,與贍養和撫養關系分不開,依法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子女去世,自然就終止了對老人的贍養義務,孫子卻沒有贍養祖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子女去世后,老人只要沒有了其他的子女,沒人贍養的話,依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規定,有能力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就有贍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現在就來回答樓主的問題,如果你的父親或者是母親早已去世,順位繼承祖父母或者是外祖父母的遺產,只要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還有其他的子女,你就可以順位繼承屬于父親,或者是母親的那一份財產。如果祖父母或者是外祖父母已經沒有了子女,你又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的話,我相信你也不會厚著臉皮去要這個繼承權。就算其他的繼承人看得開,我估計你一輩子都會受到良心上的譴責。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四條規定,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雖然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但對需要扶養的被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分配遺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遺產繼承權只適用于法定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當事人立遺囑的,可以剝奪任何人的繼承權,也可以用遺贈的方式將遺產贈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任何人。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繼承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方式,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還有就是贈扶養協議的方式。但是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都有一個前提,就是被繼承人去世之后的對財產的一種處理方式。
根據您的描述,如果被繼承人還能夠有權要求收回房屋,說明現在被繼承人還沒有去世,那么這種情況下,應當是屬于遺贈撫養協議的方式。
遺贈撫養協議指的是被繼承人在生前與遺產的受贈人簽訂撫養協議,約定遺產的受贈人要對被繼承人進行養老送終,履行相關的義務,如果全部履行完畢后,遺產則歸受贈人所有。相反,如果受贈人沒有履行相關的義務,那么被繼承人也是可以隨時要求解除該遺贈撫養協議,即收回所贈與的財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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