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婚前財產需要另一方在場嗎_婚前財產處置需要經過丈夫嗎?
特邀律師
你好!
你的這個問題不能簡單而論。處置婚前財產是否要經過丈夫,要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一)哪些財產屬于婚前財產?
(1)、婚前你賬戶里的存款(包括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的遺產或接受贈予得來的財產、因身體受到傷害得到的醫藥費和賠償款等);
(2)、登記在你名下的、婚前付全款購買的房產、車輛等;
(3)、婚前購買的有價證券(如股票等);
(二)上述哪些財產可以自由處置,無需經過丈夫?哪些必須經過丈夫?
(1)、婚前的存款和孳息(銀行利息)你可以自行處置。但是,如果婚前的存款,在婚后的投資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要處置必須經過丈夫同意。何為投資收益?比如,你將婚前存款拿去理財,那么理財的收益就是共同財產,還有如果拿去投資經營,那么投資經營所創造的價值也屬于共同財產,要處置必須經過丈夫同意。
(2)、婚前全額購買的的房產,如果婚后因為房價上漲,房產增值了,那么這個增值屬于自然增值,其增值屬于個人財產;但是如果房屋用于出租或用于投資經營,其得到的收益,屬于共同財產,這部分收益有丈夫的一半,自己不能單方處置。
(3)、關于股票等有價證券,如果股票在婚后沒有任何操作,放在那里沒有進行任何買賣,如果股票升值了,屬于自然增值,這部分收益屬于個人財產;但是婚后動手炒作的,其收益屬于共同財產,有丈夫一半的權益。因此有人曾開玩笑地說:早知道這樣,那我婚后干脆出國算了,那樣我就就沒有辦法買賣股票,如果升值了,離婚也就不用分割股票的收益了。
(三)如何保護婚前財產不因離婚而受到損失?
最好簽訂婚前財產協議,約定婚前財產婚后的投資收益也歸個人所有,離婚時不能分割,然后對協議進行公證或由律師進行見證。
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財產所有權人對個人財產有絕對的處置權,其處置(處分)個人財產法律支持。至于另一方無房居住也只能接受現實,但法院在處理這類案件時給予居住者的相應的寬限期或保障期,并采取適當的方式來解決。
婚前財產對方無權處置。婚姻法關于婚前財產歸屬問題,只有一條規定,但很明確,即:婚前財產歸夫妻一方個人所有。夫妻個人財產獨立于夫妻共同財產之外,夫妻雙方對各自所有的個人財產,享有獨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他人不得干涉,即使在雙方離婚時,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也不會參與離婚財產的分割。但根據我國有關法律及司法解釋來看,夫妻離婚時,如果一方確實生活困難,另一方應當從其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對生活困難一方的補助應從另一方的個人財產中的現金、物質中支付,對離婚后沒有住房的,還可以是住房的使用權或所有權。這里規定的“生活困難”包括“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共同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水平”和“離婚后沒有住處”的兩種情形。 ̄
1、配偶獨自處理另一方婚前財產的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如經另一方追認,或者另一方知道后沒有及時作反對表示的,合同有效。如另一方沒有追認,或者不知道配偶的處理行為的,配偶的行為屬于無權處分行為,合同無效。 民法通則 第六十六條第一款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