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都是緩刑嗎_檢察院取保候審會判緩刑嗎?
特邀律師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中的臨時性強制措施,能取保候審一般說明案件情節比較,也可能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但這并不意味著就百分百會判緩刑。緩刑主要考慮的是,犯罪情節輕微,適用緩刑沒有社會危險性,在法院未判決前,任何事都可能發生。開庭前,如果法院認為會判實刑,會撤銷取保而關押,這樣基本就不存在緩刑可能。
這個沒有絕對的,但是我可以說判緩刑的幾率非常大,本身取保候審這個強制措施就是針對罪行非常輕的人的,否則的話肯定刑拘,不會給你取保的,至少根據我的辦案經驗來講,90%的取保候審最后判的都是緩刑,甚至撤銷案件都有。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謝謝邀請。
是這樣的,一般刑事案件,被取保候審后,會被釋放回到現實中生活,然后等待檢察院是否起訴。
如果檢察院起訴的話,收到通知后,你需要在期限內回到公安局,然后你會被收監到看守所等待法院開庭。
開庭后,如果當庭宣判緩刑,你會被當庭釋放,但是還是需要回看守所辦理手續(其實刑事案件一般否不會當庭原判)
如果不當庭原判,你會回到看守所繼續收監,等待判決,到時候會有法院的人會到你們監室的門口叫你的名字,然后宣布你的判決,如果你是緩刑,會立馬釋放,然后在看守所辦理手續就能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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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被決定取保候審的,判處緩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原因是:
一、能夠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判處的刑罰不會太重。比如(1)對于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
二、除了上面所說的,那對于被判處刑罰比較重的犯罪嫌疑人也有被取保候審的可能性。(1)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2)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3)羈押期滿案件尚未辦結的,需要取保候審的。
三,能夠被取保候審,主要是因為他放到社會上并沒有什么危害性,不會妨礙公安機關的偵查,也不會再對社會造成危險,所以檢察院才決定給予取保候審。
四、取保候審需要保證人保證。保證人不能與案件有牽連,保證人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保證人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保證人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五、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經公安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和縣,在公安機關傳訊的時候要及時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出庭作證,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