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拼車出了車禍怎么辦_開車上下班,同事要拼車,若是你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這的確是個很為難的事情!同路、同時、同事,找不到不想捎帶的理由。帶一次兩次,或偶爾特殊情況下捎帶一下也是可以的。但長此以往,我就變成被捎帶人的私人司機了。習慣成自然,一次不如意可能就得罪他(她)了。正如我們經常聽到的一個故事:甲乙兩人是好朋友,在一個單位上班。單位的早餐每人每天兩個熟雞蛋。甲不吃雞蛋,就把屬于自己的兩個雞蛋給乙吃。吃了很長一段時間后,一個偶然甲把自己的兩個雞蛋給了一個乞丐。乙生氣的質問甲:“怎么把我的雞蛋給乞丐呢?”有些人就是這樣,撿人家便宜從不懂得感恩,撿多了認為這便宜本該自己得的,你想收回去就是你侵犯他(她)的利益了!
拼車捎帶的風險挺大的!人家要你帶時會發誓出了問題不要你負責,倘若真出問題了,他(她)賴上你了,你渾身是嘴也說不清的。所以,如果我開車上班,同事提出要我長期捎帶,證明這同事本身就是一愛貪便宜且不太明智的人。我堅決不帶,事情剛開始我拒絕了他(她)只是顯得我不講情面,讓對方心里不舒服而已。如果我長期捎帶出了什么意外,牽涉到責任糾紛,對薄公堂就成仇人了,我干脆首先就做個仇人不做好人吧!
事實上,開車本就伴隨著危險!鄰人、朋友因搭便車出事故后找車主麻煩的案例不勝枚舉。做件好事惹一場官司,損失了經濟受了氣,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朋友變仇人。我兒子女兒開車,他們就喜歡做好人。不管上哪只要有同路的都帶,還包接送。如果我在場,短距離我會支持,如果是路程遙遠我就會變像的阻撓。例如有人從益陽到惠州要求兒子捎帶,我就會送他(她)一張火車臥輔票或飛機票。出幾百元錢買了友誼和安全很值的!象你的同事要求你長期捎帶,如果你答應了,在他看來,你是舉手之勞。就你而言就等于自己把掛在壁上的葫蘆取下戴在脖子上——自找麻煩還有預測不到的危險!我勸你,回絕吧!如果他(她)自己有車就送個油票給對方!如果他(她)自己沒有車,就送個充了費的公交車卡給他(她)吧!這樣你也買下了友誼和安心,很值得的!
你私家車只要拉乘客收錢了,就是非法營運,如果出現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不給你報銷的,因為有非營運車保險和營運車保險,你只能自掏腰包。
沒有辦法,法律不容情
千真萬確的事情。兩青年屬同一村莊,從小玩到大,又在同一單位上班。每天基本上坐一摩托車上班。
在前幾年冬天,由于路滑,摩托車翻下幾米深的田邊溝里。騎摩托車只擦破點皮,而坐摩托車的摔成重傷,醫藥費花幾十萬。
交警判定醫藥費由騎摩托車賠償。由于兩個關系很好。傷者也墊付一部分。最后,傷者老婆不同意,硬是把騎摩托車者告上法庭。結果很明顯,騎行者肯定賠償。兩家真的變成仇人了。
通過此案例就明白了。如果同事拼車上班。只要發生交通事故,不管拼車付沒付乘車費,或者平時幫車主加油。此時,開車者必須負責任。
假如是兩車碰撞事故,對方全責還好說。如果是己方責任,在保險不足情況下,開車者必須賠償。
對于損失不大還好說。坐車者也不好意思要開車者賠償。如果坐車傷的較重。那就麻煩了。即使是親戚,估計也會翻臉的。何況是般同事。
大家都知道,車不能外借,其實,拼車上班或順帶上班也是一個道理。出事故開車的肯定要負責。
對于此事,應該有很多案例。所以,順風車,拼車有風險。平時不出事,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旦出事故,大家都不好。變成仇人分分秒秒。
你還敢拼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