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院判賠償金額的多少_法院判決多長時間能拿到賠償款?
特邀律師
第一個問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根據被害人的申請,對由該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進行合并審理的訴訟活動。附帶民事訴訟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審結,則應單獨作為民事案件審理。一般情況下附帶民事訴訟應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但有時為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延遲,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是需要被害人出庭參加的額,不能在不參加的情況下直接讓法院判決的,如果不愿意出庭,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參加。
第二個問題:具體賠償數額要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及損失情況來定。一般來書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范圍和標準為:1、(1)醫療費:按實際產生的費用,以從醫學角度治療身體損害必要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復治療而產生的費用。(2):以被害人工作單位實際扣發為限,且不高于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護理費:指根據醫治需要而實際支出的護理人員費用。以不高于醫院護理人員的實際收入為限。(4)交通費:以必要和實際開支為限。(5)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6)被撫養人生活費:依照被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7):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2、財產損害賠償(1)因犯罪行為而遭受損壞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物損失。(2)犯罪行為損壞的財物所必然產生的經濟損失,如修理費等。
判決以后自己去找到當事人。法院不會來給你找人。然后通知法院把人帶過去。要么法院就是那一套凍結對方賬戶或者是失信人員懲罰。那幾樣對老懶根本沒有用。什么不能坐飛機。不能坐高鐵。孩子不能上什么學校啊那些。反正判決了等于還是一張廢紙。申請執行還要給法院交費用。執行費。6個月如果對方沒有任何財產可供執行。法院會終直執行。直到當事人發現對方財產了重新申請法院執行。之后就遙遙無期了。哈哈。我都好幾個判決書。律師也沒辦法。
判決生效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自己跟債務人要不回資金結合執行法官,讓法官與對方協調,看是否能要回錢,對方不配合可讓法官查詢對方銀行存款、不動產、銀行理財等信息,如果有的話不動產直接查封、動產扣劃,不動產拍賣。不過,若對方真不打算還錢會轉移財產,這時就得讓法官查轉移資產明細,不過比較費時費力,即使能找到線索也不見得能追回。總之,能協調最好,不能協調就是漫長追債路。
民事賠償法院會根據個人的實際損失來判斷金額?! ∫罁骸肚謾嘭熑畏ā返谑艞l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诙畻l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