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刑事案件立案標準_盜竊案件立案標準?
特邀律師
盜竊罪是侵犯財產型犯罪,是犯罪嫌疑人采取非法手段將公私財物竊為己有的犯罪行為,其定罪量刑與盜竊數額是有密切關系的。如果行為人實施盜竊手段,獲得的臟款臟物價值達到了法定的立案標準的,公安機關就會立案偵查。至于立案標準,各地有所不同,但大致如下:
(一)盜竊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應當立案大多為1000元以上。
(二)撬門扭鎖,破窗入室盜竊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兇器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多少,都應當立案。
(三)明顯是慣犯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但情節或者后果比較嚴重的,也要立案。
盜竊公私財 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標準如下: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幣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幣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300000萬元至50000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不知以上答復對你是否有所幫助,如有不妥之處,請予斧正。
(一)、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之規定:構成盜竊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兩年內三次盜竊的,入戶盜竊的,攜帶兇器盜竊的,或者扒竊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第二條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1)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2)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3)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4)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5)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6)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7)因盜竊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第六條盜竊公私財物
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三項至第八項規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數額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盜竊罪一般以盜竊的金額作為刑事立案及量刑的標準,一般盜竊1000元以上就可以刑事立案,但是各地具體標準有所差異。但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必須要達到1000元以上才能立案。對于入室盜竊、扒竊、多次盜竊(三次以上)、攜帶兇器盜竊就不一定要求達到1000元以上才構成犯罪,而是只要實施了盜竊行為就構成犯罪,就符合立案的一個標準。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達到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認定為“數額較大”;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達到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認定為“數額巨大”;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達到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盜竊公私財物達到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扒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盜竊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