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要撫養費不知道地址怎么辦_起訴撫養費不知道對方地址怎么辦?
特邀律師
不知道對方地址沒關系,只要知道他的身份證號。起訴到法院,再由法院申請公告,找到其本人。
謝謝邀請;樓主說的是,沒結婚證共同有兩個孩子,分手十年不知道對方目前具體的住址,起訴可不可以要求撫養費的這個問題。首先,我就可以明確的答復你,當然可以。但你必須拿得出證據,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
在上個世紀94年以前,我國在婚姻上采取的是銘文法和習慣法相并重的原則,把男女共同生活在一起,有了孩子視為事實婚姻,是合法的。自新婚姻法頒布實施以后,就廢除了習慣法,把男女共同生活在一起視為非法同居,雖然違法,但不犯法,只是不受法律保護罷了。
但對同居生下的非婚生子女,卻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依據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不受社會歧視。非婚生子女的父母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義務,有保障孩子接受教育和身體健康的責任。
依法你就有權利,將對方告上當地的人民法院,要求他 (她)交出撫養孩子的費用。但法律還有一條規定,誰主張權利,誰負舉證的責任。換一句話就是說,不能憑空說他 (她)就是孩子的父親或者是母親,要有法律的證據,在法律上才能成立,才會得到法律支持的。
在起訴對方之前,你必須得找到對方,拿到對方與孩子做DNA對比的科學依據,法院才會立案,追究對方付孩子撫養費用的責任?,F在你連人都找不到,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孩子是屬于對方的,你上哪告對方,這在法律上不能成立,就沒有哪一家法院敢接你這個案子。
夢中人,你快醒醒吧!你要告對方,必須得先找到對方這個人,不然就成了在夢中永遠也睡不醒。你既然和對方分開了十年,想必孩子現在已經離成年不遠了,你還不如咬緊牙關把孩子獨立的養大,再也不要翻出過去陳芝麻爛谷子的事情,才是最明智的。
1、如果不知道被告是否在老家以外的地方有住址,就只能到被告的老家法院去起訴。
2、《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條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條 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找個律師,他能到派出所調出被告詳細地址和其他信息。然后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