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大產權和小產權的區別_小產權與大產權的區別?
特邀律師
地下車位產權年限40年,就是我們常說的小產權,而70年就是我們查出了大產權,40年產權到期后是不可以再進行續產權的,70年的產權到期后會自動順延到下一個70年產權期限。
怎么區別大產權與小產權,相信很多朋友們對這個問題很感興趣,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1、大產權房有五證,受法律保護,有完整的產權,小產權沒有五證,不受法律保護。
2、大產權拆遷有補償,小產權房沒有拆遷補償,政府要拆遷房子,小產權業主不會得到拆遷安置補償。
3、大產權房的房屋質量能夠得到保證,小產權房屋質量無人監督,容易存在安全隱患。
4、大產權房可以抵押或轉賣,小產權房由于沒有正規的產權證,不能作為抵押或上市轉賣。
1、有產權的車位可以入市交易,無產權車位只能出租,行使使用權。2、有產權的車位與無產權的車位的使用年限不同。有產權的車位產權年限一般為70年,無產權的車位只有使用權20年。
什么是人防車位、產權車位?有什么區別?
小區內能出售的車位都在地庫。地庫車位有兩類,一類稱之專屬車位(即產權車位),一類稱為人防車位(產權不可轉讓)。
另外還有一類車位,開發商將車位的建造成本打入了小區開發成本,那么這類車位屬于小區業主,即為公共車位。
城市商品小區建設,根據人民防空法等法規,有些小區會配套規劃人防設施。根據法律規定,這些人防設施產權歸國家所有,戰時無條件征用,平時可作為規劃車位、停車使用。
專屬車位,這完全由開發商投資,有處分收益的權利。這部分產權車位可以有開發商出售轉讓給業主,有相應的產權證書。
人防車位實際上也分兩種,雖然都屬于國家產權,但是有一部分屬于開發商投資,有使用權、收益權,但不可以出售。非開發商收益的人防車位,由當地人防辦委托給開發商或者是物業公司,出租給業主,其收益用于人防設施維護,當地的人防辦一般不會收取此部分收益。但與開發商或物業公司辦理管理手續時,明確要求物業管理單位,平常負責維護好人防設施。
大部分小區的車庫,屬于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混合類型,但也不排除少數小區只有產權車位而無人防車位。
產權車位沒什么好說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車位,隔幾個月產權證書送到你手上。
屬于開發商收益的人防車位,開發商一般幾種方式處理:
一、躉租20年的業主,這種方式號稱是“出售"長期使用權。由于合同法限定,只能簽最長的20年的租約,到期后再續約。其轉讓價格低于產權車位20%左右(視當地供需狀況)。業主購買其長期使用權,基本上與產權車位無差別,只是略有風險,風險來自于20年后開發公司可能會注銷,物業管理單位更換,政策因素導致使用權歸屬變更等可變因素引發糾紛。
二、開發商短期租賃的形式給業主,一般三年或五年一簽。(極少出現)
三、開發商統一將車位交由物業管理單位,與非開發投資的產權車位一并由物業管理單位出租。這種情況多出發于開發和物業有關聯關系,開發公司看不上出租車位這點收益,就當補貼給物業公司。
如果業主需要固定長期使用車位,產權車位、人防車位兩種各有利弊,建議業主了解清楚、權衡后再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