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精神病的妻子_到底該不該和有精神分裂癥的妻子離婚?
特邀律師
我也是想了想才理解精分就是精神分裂癥,我也對你的遭遇深同情,精神分裂癥在我患者達到千分之五左右,特別現在經濟高速發展,生活壓力較大,有許多人心理不適應,而還比較缺乏心理疏導途徑,就容易透導發生精神分裂癥,造成家庭的痛苦和負擔,你妻子患精神分裂證十年了,希望你送到正規的精神病醫院進行治療,大多數能治好或好轉的,精神分裂癥是慢性病,國家在醫療保險報銷方面有特別照顧,減少負擔,如果是農村,如果經濟困難可申請貪困戶或低保戶,國家會一些補助政策,希望你老婆盡快康復。
我給你的建議是不離婚!
因為從你的文字背后我看到的是你是一個重情重義的良善之人!
1、她及家人在婚前隱瞞精神病史對你絕對是不公平的,且精神病可能會遺傳的,即使她懷孕了,你也可以選擇不要這個孩子!但是你沒有追究且積極給她治療,且讓她生下了你們的孩子!你是一個重情重義良善之人!給你點贊!
2、你的家人都支持你離婚,無可厚非,因為你老婆婚前就有病史并且沒有履行告之義務,精神病有可能會反復發作,家人擔心你今后的生活,他們勸你離婚而你一時無法下定決心去離婚,說明你對老婆孩子還是有很深的感情的!你是一個有責任感的人!
3、你內心深處還是不想離婚的,但是現實和無法預知的未來真的讓人恐懼!否則你不會有一絲"搖擺"!你老婆現在能夠正常上班做家務,說明她現在很好!你再多關心她些,多干點家務,相信你們會幸福的!在她不發病的情況下帶孩子應該是沒問題的!
記得N年前,有位叔叔結婚多年無子,后來醫院說他妻子的問題!叔叔來問我爸爸他是否該離婚!爸爸勸他別離婚!后來這位叔叔抱養了一個女孩,沒想到幾年后他們夫妻竟然又生了一個女孩!這叫什么,這叫福報!
誠然這和你的狀況沒有可比性,但有一樣可以肯定,現在離婚,你老婆一定會犯病!且有可能治不好了!不離婚,你老婆也許會越來越好!治病很貴,真的!護理這類病人更是心力交瘁!你離婚,我也能理解!沒有什么好指責的!但是以你的心性會內疚痛苦一輩子的!我深信有你的呵護老婆會好的,所以我建議你別離婚!
請問這個“精神病”加個引號是幾個意思,是她神經上真出了毛病還是脾氣方面有問題,不分清楚,如何幫你拿主意啊。
精神病
這個實質意義上的精神病,要分清得病原因,是否有家族遺傳病史還是后天因受刺激所得的病。她在處對象期間,有無故意隱瞞自身患有精神病的情況。對于這種情況,可以到醫院檢查,判斷這種精神病是否可以控制或經過治療完全好轉。對不能好轉或加重的精神病,將來生活不能自理,影響生活質量并刻意隱瞞精神病史的情況,經過治療后仍無好轉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婚姻關系無效。
男石某,2005年經人介紹認識女肖某,二人在當年10月登記結婚,石某婚后沒有發病,肖某也未發現。2006年10月,肖某生一下女兒。12月份,兩人吵了一架這后,石某間歇性精神病發作并日益嚴重。肖某帶石某檢查后,方才得知石某有精神病史。3年治療石某并未好轉。肖某最后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根據婚姻法規定,醫學上患有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該婚姻無效。
“發神經”
這種發神經似的精神病,就是一種野蠻粗暴的性格。聽不進話,打不得、罵不得、說不行,稍有不順心,就像發了瘋似的和你對著干。而順心的時候,又是一切如常,該干嗎干嗎。說她精神病吧,根本查不出來。說她不是吧,發起神經來,摔鍋砸碗的,夠鬧心的。想好好的上個街吧,因為走路快慢都能吵一架,這就是所謂的“發神經”。
發神經的女人,需要你好好地和她談談,從性格方面加以改變。不行就揍她幾次,不改的話就揍的更狠,看她發神經過癮還是疼的過癮。她要是敢摔東西,你也摔,專挑她最喜歡的。我相信,這樣的女人治她幾回就老實服服貼貼的了。
結論。
第一種精神病可離可不離,不過累的是你的人和心;第二種發神經,可以改變的。需要你自己好好考慮一下了。
精神病,其思維和行為都具不確定性。家中有一個精神病患者,全家遭罪;攤上個精神病老婆,爺們(丈夫)鐵定遭罪。家有(精神病)患者,一個是多做心理疏導,另一個是堅持對癥用藥,用藥,一定看著服下,防止藏藥、扔藥、吐藥。沒事到大自然中散散心,少到人多、喧囂的場合逛。另外,不要跟精神病患者討論病情和其他敏感話題。因為,精神病患者疑心重,他(她)凡事會往自己身上聯想,一個無關話題可能引發激烈反映。這點全家都得注意。
得了精神病,是不幸的。此病治好(臨床治愈)難。控制好了,減少發病頻率,減輕病情程度,也就萬歲了。
唉!愿平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