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同時交社保可以退嗎_異地社保可以退嗎?
特邀律師
答案是不會的。社保在兩個單位同時交了,到退休時會保留其中一個養老保險關系,另外一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面的錢退還給您,并不會合并,繳費基數也不會合并加一起增高。
很多參保人為了以后老了可以領取兩份養老金或者希望以后退休養老金更高,選擇在同一時間段參保兩份養老保險,但是社保合并是針對不同時段的情況,不同時段您在兩個單位參保,那么可以合并年限,個人賬戶也是累計計算的,但是同期存在兩個養老保險關系只能退費,退費只能退個人賬戶里面的錢,具體退費的情況如下:
1、參保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出國定居或者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定居或者死亡的;
2、同期存在兩個及兩個以上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
3、參保職工調入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后退休、出境定居或死亡;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本人不愿意延長繳費或一次性繳費,也不愿意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
5、軍人退出現役采取退休、供養方式安置的;
6、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所以,社保在兩個單位都繳了,只能退費,不能退休合并繳費,繳費基數也不會增高哦。
感謝邀請,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您好,如果你在外地打工并且繳納了社保,那么這個社保是屬于職工社保的范疇,所以說在老家交的社保就沒有必要繼續參保了,當然你老家交的社保,其中的養老保險是可以退還的,但是醫療保險是不能夠退還的,因為養老保險你還沒有享受到這個基本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是能夠正常退還的,但是醫療保險雖然你可能也沒有享受到醫保報銷待遇,但是等同于你享受醫保報銷待遇,所以說醫保的費用是不可以退還的。
如果你要退還新農村合作養老保險的費用的話,那么你就必須要提供你參保這個職工社保的一個憑據,也就是說你參保職工養老保險的一個憑據,因為你在原單位既然已經參保了,所以說你開一個職工養老保險的一個繳費明細,拿著這個繳費明細去你老家參保的這個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參保機構申請退還就可以了。
有些地區是可以立馬退還,但是有些地區需要等待兩年或者5年以上才可以退還,你確定不交這個社保費用呢,它才可以退還給你,所以說在退還的時間上是有一定的區別的,所以你們地區能不能適時的退,還取決于你們當地的一個政策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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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的這種情況應該這樣處理: 首先,把你北京的社保轉入到鞍山社報局。鞍山社保局把你北京的社保合并在一起。就會發現北京的社保屬于重復繳費。 社報局就會要求你選擇退費。可以退北京的,也可以退鞍山的。 等你退掉重復繳費后,你的社保就會變為正常狀態。 這個經歷也是我自己的親身感受。
異地社保不可以退。你在異地達到退休年齡時,把你交的社保轉至社保臨時戶,等你回戶口所在地辦好退休時,異地社保轉到回戶口所在地。
1、根據規定,每個人只能參加一份社保2、但由于目前尚未實現全國聯網,所以不再同一省份的兩地是可以辦理重復參保手續的,本省內自然不可以,會被系統提示重復參保。至于說后果,主要涉及養老保險:今后只能以重復繳費為由申請退出其中一份的重復繳費部分。沒有任何其他利益的
同時在兩個地方繳納社保本身就是違反《勞動法》的,如果被查到是需要將其中之一報停的。如果沒有被發現在退休后也是可以發現的,那時不能領取兩份退休金。
退休待遇核算時要把不同時間、不同地域繳納的社保進行合并計算,同一時間段內重復繳費的,要退掉一處社保。
兩個地方參保的,繳費時間沒有重復的,累計計算繳費年限;參保期間繳費時間有重復的,個人賬戶合并,單位繳費部分納入統籌,重復繳費期間不重復計算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