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檔案室調取檔案需要什么手續_調取檔案需要哪些手續?
特邀律師
首先肯定是可以的,法院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單位,根據審理案件需要,法院可以下達調取證據通知書向任何持有案件證據的單位和個人調取所有證據,當然包括檔案局保管的所有檔案,也包括戶籍管理部門和電信單位保管的所有個人信息。你應該說法院和安全提示,調取個人資料的當然的單位,比社會上的其他部門有更充分的法律依據。
當然,調取的前提是案件的需要,如果不能調去,可能就會導致案子無法審理。
法院在調取了個人資料以后也有相關的保密的制度遵守,所以個人資料被法院調取以后,一般并不意味著個人資料的泄露。
個人檔案可以從單位提取、自己直接提取或者委托他人提取。 具體步驟: 一、準備材料。 (一)單位提取。 應持有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及來辦理的工作人員的身份證件。 (二)本人提取。 1、具有檔案管理資質的單位出具調檔函。 2、檔案人的勞動合同。 3、或用工備案。 4、社保證明。 (三)委托他人提取。 1、委托人單位出具的提(調)檔函。 2、委托人的委托書。 3、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填寫信息。 按要求在提檔簿上登記個人相關信息及檔案去向信息。 三、檔案交接。 工作人員將檢查檔案的密封情況,對未密封好或破損的檔案進行密封,并蓋章,然后轉交給來辦理的人員。
如果你是案件當事人的話,拿著本人的身份證讓門口的安保人員或后勤人員帶你去檔案室,檔案室的工作人員會把檔案的復印件給你。
如你不是該案當事人,可申請法院調取。必須要有當事人的授權,寫明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事項、申請理由即可。
如果是在案件辦理三個月內查閱,請直接聯系承辦法官,卷宗一般在他那里,如果超過三個月,請聯系法院的檔案室,并按照預約時間辦理案卷復制手續。
用委托人身份證或者當事人身份證即可到法院檔案室辦理
法院的檔案是不在網上公開查詢的,要持本人身份證到法院檔案室去查詢,查詢費用每卷50元,復印判決結果一份20元,復印卷宗一張A4紙1元錢。
拿身份證,去檔案室開單子,找原審法官或者庭長簽字,簽字后去檔案室查詢,復印,蓋章,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