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書面合同的重要性_訂立書面合同的意義?
特邀律師
書面合同是指以文字為表現形式的合同形式。多以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有形地表現。 買賣雙方經過磋商,一方的發盤被另一方有效接受,交易即告達成,合同即告成立。但在實際業務中,買賣雙方達成協議后,通常還要制作書面合同將各自權利與義務用書面方式加以明確,這就是合同的簽訂。 書面合同的意義在于:
1. 是合同成立的證據 根據法律的要求,凡是合同必須能得到證明,提供證據,包括人證和物證。在用信件、電報或電傳磋商時,往來函電就是證明。口頭合同成立后,如不用一定的書面形式加以確定,那么它將由于不能被證明而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甚至在法律上成為無效。
2. 是合同生效的條件 一般情況下,合同的成立是以接受的生效為條件的。但在有些情況下,簽訂書面合同卻成為合同生效的條件。我國《合同法》第10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 是合同履行的依據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履行涉及很多部門,如以分散的函電為依據,將給履行合同造成很多不便。所以買賣雙方不論通過口頭,還是信件、電報磋商在達成交易后將談定的完整的交易條件,全面清楚地列明在一個書面文件上,對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為合同的履行提供更好的依據,具有重要意義。
簽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并復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注冊資料并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托,查驗其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合同書;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伙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采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并蓋章簽字;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是否具體、明確。
四、在簽訂合同時是否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情形。
五、合同內容是否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以及是否含有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因故意及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
一、書面合同的意義。
首先,書面合同是將合同當事人的意思固定下來、即便于雙方信守合同,也是將來發生糾紛或爭議的最有力證據;
其次,簽訂書面合同,可以充分表現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任何一方可以將可能的法律風險轉嫁到合同的另一方,還可以通過約定爭議管轄方式與管轄地點,以便將來發生糾紛時處于有利地位;
再次,有利于企業的管理與長遠發展,通過對書面合同建檔能更好的監督對方合同履行情況與資信情況,還可以自我監督合同的履行以便提高自己的信譽,同時還可以責任到個人,以體現企業內部的自我監督。
總之,簽訂書面合同的意義很多,在這里不詳舉了,因此本律師建議您在與任何人或單位發生業務往來時盡量簽訂書面合同。
二、書面合同的形式。合同書、往來信函、傳真、電報、電傳、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數據電文均是合同的書面形式。
合同不一定需要書面形式,還可以采用口頭的形式。比如在農貿市場買菜,雙方討價還價后成交,買者按約定價格支付貨款,賣方按約定數量和質量交付商品。再比如我們在超市買東西,商品在貨架上明碼標價,顧客選購商品后在收銀臺結賬,顧客與超市建立買賣合同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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