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報關單收貨人能修改么_報關單境外收貨人錯誤,收匯會有影響嗎?
特邀律師
目的港報錯了,出口退稅和收匯核銷沒有直接影響(注意是直接)。 因為出口退稅和收匯核銷主要看你金額幣種,HS對應的退稅率等 但是目的港錯了,和你收貨人是否收到貨有關系。如果影響他的收貨期,影響他的生產,他扣你產生的所有費用,那你實際收到的沒有出口報關時的金額,那就會間接影響你的退稅和核銷(注意是間接) 解決辦法:
1.船有沒有靠港了?沒有靠港花點錢來得及改的,前提這條船經過這個目的港就可以了。
2.如果船已經到錯誤的哪個港,貨款還沒有收齊,經常合作的話就下次補給他們,單價做底點,讓他們少付那段額外的內陸運輸費用。
3.如果只合作首次,又不是L/C的,那你提單確認的時候,是你們看錯了,還是代理看錯了,照例代理報關的時候會和網上核對,以及進港數據核對才報關,出提單。他們的錯讓他們想辦法,你不用花錢的呵呵
如果報關單上顯示的是“收發貨人”“生產銷售單位”則說明這是出口報關單。如果是進口報關單則會這樣顯示“收發貨人”“消費使用單位”。出口時,收發貨人填發貨人;進口時,收發貨人填收貨人。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60號(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的公告)新增“境外收發貨人”、“貨物存放地點”、“啟運港”、“入境口岸/離境口岸”和“自報自繳”等5個欄目的填制要求。同時修改4個欄目的名稱,將“收發貨人”改為“境內收發貨人”,將“進口口岸/出口口岸”改為“進境關別/出境關別”、將“裝貨港/指運港” 改為“經停港/指運港”,將“隨附單證”改為“隨附單證及編號”。擴展資料:加工貿易合同項下貨物必須在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或分冊,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與貨物實際進出境口岸不符的,應向合同備案主管海關辦理《登記手冊》的變更手續后填報。進口轉關運輸貨物應填報貨物進境地海關名稱及代碼,出口轉關運輸貨物應填報貨物出境地海關名稱及代碼。按轉關運輸方式監管的跨關區深加工結轉貨物,出口報關單填報轉出地海關名稱及代碼,進口報關單填報轉入地海關名稱及代碼。
行內8年回復僅供參考 您的提問也是很多人都想搞清的問題 目前就海關來看國際大部分海關是沒有聯網的 理論上報關單就是用來證明出口、收匯和退稅的 收貨人寫錯可能對收貨人暫時沒有影響但是對于收匯退稅需要顯示收貨人信息的可能就不好解釋,當然也看具體銀行現行細則現在還都不完善只能摸索著來 海關要收貨人信息顯示提單上目前的意圖是信息掌握更完善,防止虛假賣買等
分兩種情況
先說簡單的,如果漏報的責任在于發貨人,并且發貨人跟收貨人不是一次性的貿易出口合作,可通關發貨人聯系收貨人,將錯就錯,下次出口時補上即可
另一種比較麻煩,如果是漏報的責任在于報關行、貨代或收貨人不同意將錯就錯進口的。要更改報關單、船公司的提單以及艙單。
首先需要將船公司的提單更改過來
1需要報關行將正確的信息錄入系統,并且將正確的報關單打印出來(注意不是讓你刷卡只是單純的錄入系統),2份
2將打印出來的報關單及場站提供的裝箱證明蓋場站正本章以及報關經營單位的情況說明正本送到船公司(單據需要兩份)
3獲得船公司的更改后的提單正本,蓋船公司正本章 需2份
其次將船公司的更改后的提單正本及場站提供的裝箱證明蓋場站正本章以及報關經營單位的情況說明正本送到海關更改報關單
然后將船公司的更改后的提單正本及場站提供的裝箱證明蓋場站正本章以及報關經營單位的情況說明及報關單正本的副本送到船代更改艙單,更改費400元。獲得船代的更改申請一套(多份單據)
最后將船代提供的更給申請交給海關艙單科。
因為口岸原因,建議咨詢一下當地的船代,注意不是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