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的保險能被強制執行嗎_可以強制執行老賴的保險金嗎?
特邀律師
終本,取消黑名單,取消高消費限制,成為自然人;
我直接回答,沒有絲毫影響,而且過的十分愜意,以后我不好說,到目前為止是沒有任何影響;因為騙借到手的錢來的容易花的安心,安逸的不要太飄逸喲!為什么會這樣呢?老賴和專業人士受過刺激的人士都知道;而且不明白的這都知道一個簡單的道理,那就是錢一旦出去成為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是的有法律制裁措施在制裁老賴限高,可我看到的是,老賴闖天涯,走天下,來去自由;開豪車,吃酒店,享盡世間繁華;假離婚,夜洞房,花燭明亮浪漫竊語,總結下下個目標,完美定下;你上門追要債;我報警,包準把你來拿下;去法院我沒錢;家徒四壁無力償還你愛干啥就干啥;我死豬不怕開水燙,氣死你個債主“黃世仁”,我憑本事借來的錢,想要回?笑話,笑話;還你錢,我花啥?我要生活消費還有上學的娃;你拘留,15天;撒潑、就地十八滾、破口大罵,抗不過漏了餡,只當度假;提誠信,講良心;你說啥?沒聽懂,能當錢花??氣死你,不償命;天經地義沒有啦~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人賴換來全家享盡榮華何樂而不為?至于征信貸款等,就犧牲“我”一人,需貸款家人有征信,就算我天天不工作養老有家人養活,(因為我已經把騙來的錢交給家人),說影響子女上私立學校,私立學校都是大土豪們的孩子上的普通老百姓誰去呀?再說我還能喊冤一人做事一人當不能殃及無辜,至于公務員政審,連高中大學都考不上,還考公務員?省省吧,再說我的孩子都已經有自己的事業,都過而立之年了還上哪門子學呀?所以說無論是當老賴還是拒不執行都影響不大,放心吧!
201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能否要求社保機構協助凍結、扣劃被執行人的養老金問題的復函》(2014)執他字第22號,明確確認社會保障機構作為養老金發放機構,有義務協助人民法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
現在法院也有強制執行當事人的保險產品的案例,請看微信公眾號“江蘇高院” 7月13日的文章《江蘇高院:關于加強和規范被執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險產品財產性權益執行的通知》
各市中級人民法院,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各基層人民法院:
為了加強和規范被執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險產品財產性權益的執行,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保險合同存續期間,人身保險產品財產性權益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依照保險合同約定歸屬于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執行。人身保險產品財產性權益包括依保險合同約定可領取的生存保險金、現金紅利、退保可獲得的現金價值(賬戶價值、未到期保費),依保險合同可確認但尚未完成支付的保險金,及其他權屬明確的財產性權益。
我是中宏保險代理人,如有疑問,歡迎繼續探討。
浙江省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3月出臺的地方性政策,專門就“老賴”名下保險產品的執行問題,下發《關于加強和規范對被執行人擁有的人身保險產品財產利益執行的通知》,明確當案件被執行人(老賴)為保險產品的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時,法院均可執行其保險產品。如果保險機構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協助執行義務的,執行法院可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相關保險機構采取民事制裁措施。
全國執行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