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嗎_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了勞動變更合同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也就是說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合并,可以不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在與勞動者協商一至基礎上重新簽定勞動合同。
因此根據以上規定,在企業發生合并、分立等情況產生主體變更時,原企業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不解除,由新企業替代原企業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的變更,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如果企業沒有發生合并、分立情況下將勞動者安排至其他用人單位工作而發生勞動合同主體變更的,只要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主體。
您好,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分析。
一、公司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包括哪些?
1、工作崗位;
2、工作內容;
3、工作地點;
4、工資待遇;
其他的變更就不說了,在公司中百分之八九十的勞動合同變更都是這四種,而且也正是這四種變更容易引起勞動爭議。
二、勞動合同變更必須經過雙方的同意,除了個別情況之外。
正常來說,勞動合同條款的變更必須要經過雙方達成一致才能變更,單方面的變更是不合法的,但有幾種特殊情況公司可以有條件的單方面變更。
1、員工患病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的,公司有權對員工調整其他可從事的崗位。
2、員工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公司有權對員工調整其他可勝任的工作。
三、如果公司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除不屬于法律規定的可以單方面變更外的,都必須要經過員工同意,如果沒有經過員工同意是違法的,員工可以通過勞動部門申請仲裁的方式來獲得經濟補償金。因為沒有哪家單位會主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看到大部分答案,都是認為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的。對此我有不同的觀點。
首先,說明一下,在勞動合同法中,補償和賠償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其次,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四十六條規定,沒有提到用人單位擅自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這種情形更不適用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關于支付賠償金的情形。
第三,根據《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但條例并沒提到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再進一步分析,即便這種情形,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但該條款說明的是單位存在“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變更合同,而本次問題所述的是“單位擅自”變更合同,二者的法律意義不能等同。
第四,根據上述分析,我認為,就單位擅自變更合同一事,應具體分析變更的條款,如果是核心條款如工資待遇、違約責任等關系到勞動者核心權利義務的條款,應不得擅自變更,如涉及的是非重要的、和勞動者切實利益無關的條款,應可以變更。所以不應該一概而論。實務中,就用人單位勞動場所的變更,如果在同一行政區劃內變更的,法院可以支持勞動者解除合同,但不一定支持經濟補償金的主張。
綜上,具體案件應具體分析,不應該以“擅自變更”為據,勞動者解除合同,就同時可以主張補償或賠償。
【職場小龍蝦觀點】如果合同中不存在違法行為,那么要么接受合同,要么選擇辭職。
關于簽合同這件事
合同法人變更了,工資估計也是降低了,還要重新考核,考核不過關的,我估計等待你們的就是辭職。重點是你們簽署了,代表的是你們的認可。
- 至于你說說的那些沒看清楚,不明白等等。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你簽字,代表你同意。
小編舉個極端的例子:公司要求重簽合同,加上一條規則:銷售人員每月必須為公司接取10萬元及以上單子至少1個,接到一個獎勵單子價格的一半,否則第一次扣罰半月工資,第二次做開除處理。只要你簽了字,就代表你同意(有獎有罰,不存在“顯失公平”),即使你知道自己無法完成。
你的合同不存在違規、違法,所以《合同法》第五十二、五十四條不適用。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zd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專變屬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關于簽合同的注意點
有人用“賣身契”來形容合同,其實一點也不過分。合同關乎的可以是你今后工作的本身利益,再怎么謹慎都不為過。
小編第一次、第二次簽訂合同的時候,都是拿著合同看了又看,還復印了一份,回家研究了后,第二天才簽訂上繳HR。
對于勞動合同一定要看清楚使用期限、工資(稅前稅后、計算方式等)、加班請假與休息、年終獎工作時間、離職解聘等。
你現在需要怎么做
如果公司還行,而且變動不大的話,或者說還值得你留下,那么你只能選擇去接受他,后期通過自己的努力在進行升職加薪。
如果你對公司的做法不認同,我的建議是在你沒找到好的工作以前,暫時先忍耐,騎驢找馬,找到合適的工作在提出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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