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試用期不給交社保_試用期很多公司不繳納社保合法嗎?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謝邀。本人分析認為,招聘人員對新人的這種說法是錯誤不合法的。當前我國各條戰線的經濟建設態勢,在政府各項政策強有力的推動下,正以前所未有的趨勢大踏步的往前推進。疫情雖還不能說結束,但復工復產后,各條戰線的景象都大快人心。
你看今天早新聞播出的廣西沿海的集裝箱碼頭,通往西南邊境外國家的公路建設,廣東每個城市高速鐵路的連接建設等等,都以高速度態勢向前發展。因此,在這大環境下,公司企業的招聘用工制度也各顯活躍,值得注意的是招聘錄用后的員工,公司均要按勞動相關法則法規正確使用新人。
分析認為,公司對新人錄用安排當然首先是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現在簽訂的又多是合同制員工,雙方都有選擇權。其中當然也有試用期合同,如雙方認為可以的話,還應簽訂正式合同,也有因用人單位對你的技藝熟悉情況下直接就簽訂正式合同。
但無論是用何種方式簽訂勞動合同,自新人進公司那天起或當月,公司就應為新人繳納社保金,既便那人是試用期合同工,但他也應有工資,自繳社保部分公司也應扣除,只不過相應低些。試用期二個月只不過是公司用人的一種手段,正式工合同也有5年和1O年或更多之分,公司理應給予試用期新人繳納社保金。退一步說,有許多公司因工作急需,請臨時工,公司還要為其購買商業保險呢?
以上簡述,招聘人員的所謂說法應予以糾正,按勞動法規定辦事,更何況公司也不缺這些錢!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您好,試用期單位可以不交納社保嗎?養老保險斷交會有什么影響?首先對于試用期的單位不繳納社保是不可以的,因為這個試用期內也是要簽訂勞動合同的,那么只要是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于員工的個人社保都是需要正常的完成交納的,所以說工作單位是要來交納員工試用期內的個人社保。
那么養老保險斷交,對于自己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累計繳費年限的減少。因為養老保險的斷交,會讓自己累積繳費年限有所減少,那么累計繳費年限的減少,會影響到自己今后所獲得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他對自己的切身利益還是有一個很大的影響。
所以說我們盡量要保證自己的養老保險不要發生中斷的情形,因為一旦發生中斷的情形會對自己的基本養老保險產生較大的影響,當然今后養老金的待遇也會產生一個較大的影響,所以說我們盡量要選擇正常的來繳納自己的養老保險,當然作為工作單位來講,在試用期內依法為自己的員工交納養老保險,也是他法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企業和單位都不能夠拒絕,來為員工繳納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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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應當在員工入職后30日內為員工參保,如果試用期已經超過三十天還沒有交社保,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投訴。
投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書面投訴申請書。
2.員工有效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員工勞動關系證明資料(如:勞動合同、工作證、工卡、廠牌、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證明、被處罰憑證、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明等)。
4.工資收入憑證原件(如:銀行蓋章確認的流水單、用人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單)。
5.委托他人投訴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授權委托書》要有員工本人的簽名,同時寫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一年合同試用期應該是一個月
社會保險屬于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作了明確規定。
由于《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明確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因此,公司未按規定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的做法是違法的,應予補繳。
不依法繳社會保險屬于勞動爭議,既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請求干預并查處,也可以通過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的方式予以解決。
不為你依法繳納住房公積金,不屬勞動爭議,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請求干預并查處,以期合法權益得到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