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期間公司不給工資怎么辦_工作的時候生病了,無法上班,應不應該發工資?
特邀律師
首先公司未與您簽訂合同,本身就是違反了勞動法的。另外,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正規企業肯定會發,也應該發。
朋友你好,謝謝你的邀請!你在工廠工作已經十一年了,現在你突然生病了,不能去上班,老板已不發工資了,我有以下看法:這些年在該企業工作,老板有沒有給你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有沒有給你交十一年的社保金,如果都沒有,那該企業是違法行為!現在可申請要求老板補簽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并要求老板補交這十一年的社保金!我想這過去的十一年的社保金是很難補上的,唯一的處理辦法只能給你經濟補償。如果老板都不答應,你可收集這十一年來在該企業工作的證據,到勞動監察大隊上訴,要求勞動部門依法責令該企業的非法行為,補償你十一年來因企業沒交社保金的損失,并要求勞動部門依法支付這十一年來平均工資的雙倍,因這是勞動法規定的,!是有法律依據的!《證據包括:工牌,工服,平常的考勤記錄,銀行工資發放信息通知,老員工的證詞,老員工人證,常年發工資的工資條,年終聯歡會的集體錄象等》話又說回來,如果企業當初給你簽訂了無固定期合同,并已經給你交了十一年的社保金了,那你現在有病了,可以享受醫療報銷,并可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補助,你在治療期間企業要給你按當地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左右發給的,企業不發工資給你,你可同樣上訴勞動部門,依法追回!這是有關法律規定的!
病假不同于事假,病假期間應該有工資,事假期間是沒有工資的,這是什么原因呢?
病假和事假是有實質區別的。
病假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是人體生理原因造成的不能上崗工作,國家勞動法制定精神出于人道主義原則,規定應發放一定比例的工資,作為企業對職工的社會責任。
如果工廠拒絕發放病假工資,可以去勞動保障局去進行維權,資料準備齊全的話,基本上都是可以勝訴的,企業應發放一定比例的基本工資。
而事假是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是職工在工作日放棄工作,去做個人的事情,原則上傷害了企業的正常組織運營,在此期間也沒有為企業創造價值,因此企業沒有義務為事假職工承擔工資,也不鼓勵職工請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