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是稅前還是稅后_最低工資是稅前還是稅后?
特邀律師
最低工資不分稅前和稅后,因為最低工資標準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最低工資標準即勞動者拿到手里工資的最低標準,是扣除加班費和各種工作補貼和福利的最低標準。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于本條規定。擴展資料:《最低工資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自今年四月份起,上海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2190元,這是稅后工資,是實際拿到手的工資。而且不包括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這些錢單位要另行支付。
要結合地方法規來確定。
正常來說
最低工資標準是包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后,勞動者實際領取的工資可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當然,個別省、市、自治區為了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在地方規定中明確: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確規定。因此,最低工資中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社保費的問題時,還要結合地方法規來確定。
參考資料:
最低工資的概念包含以下三個涵義:
1、獲得最低工資的前提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
2、最低工資標準是由政府通過立法確定的;
3、只要勞動者提供了法定工作時間的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通常應當包含以下三個部分:
1、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的生活資料的費用。
2、勞動者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
3、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準和專業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一般在私企來說,同事間不太喜歡問工資多少。有的人也不愿意對別人說自己工資多少,如果有人問了,只是含糊不清的說說。畢竟老板對待員工的厚薄是不一樣的,說工資給的多的人,怕別人議論、嫉妒。說工資給的少的人,又怕別人議論、瞧不起自己。所以,都是能含糊回答的就含含糊糊了。
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一般都沒這種情況,他們的工資是按照工齡來算的,每個人都知道誰開多少工資。
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私企的員工,說的工資基本上都是稅后工資,也就是到手的工資。只有招聘單位,在招聘信息里描述的工資,才是稅前工資。招聘單位喜歡用稅前工資來忽悠人,實際到手里的工資并沒有那么理想了。
還有,就是有些高調的人,在外人問起工資時,喜歡說稅前工資,這樣就會顯得他工資高,會有一種優越感似的,其實,還是自己在騙自己而已。
山海同歡祝所有的員工們,工作開心、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