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沒有勞動合同_沒簽勞動合同自離有什么后果?
特邀律師
卷鋪蓋走人就是。這種只要馬兒跑,不讓馬吃草、缺乏人性的無良企業,你還指望它有大發展?即便你再賣力、有大發展,你也有別想會有啥好事落你頭上。
趕緊收集并保存好你是這家企業員工的證據,如工資條(或銀行轉賬流水)、考勤記錄……提出辭職和相應的賠償,否則,到當地察行政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其違法用工行為,或上訴勞動調解仲裁委員會進行調解仲裁。
我是易米妹妹在職場,非常高興能夠回答你的問題,如果在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會有以下后果:
1、員工自動離職的,公司有可能因為你自動離職,工作沒有完全交接到位,導致離職前的工資無法完全結清,給自己造成損失。
2、如果因為員工自動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你來賠償。
3、因為你沒有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一些福利政策,你都享受不到,更有可能會導致離職后有些失業補貼更是享受不到,這也是一大損失,而且又無法保證,離職后能夠立刻找到工作,給家庭經濟帶來一定的影響。
4,擅自離職,更讓公司余下的人覺得不夠穩重、不靠譜,讓其他人對你的信任度大打折扣,有可能連朋友都做不成。
5,在離職前,是否考慮已經想好下一步該往哪里走,如果盲目離職,不清楚個人的發展方向和定位,不敢邁大步。
總之,在進入公司后,最好簽下合同,保護雙方利益。如果真的離職,還是要把手里的工作交接清楚,好聚好散,下一步往哪里,提前規劃好,以至于離職后,不被動。
雖然單位沒有給員工本人一份合同,但員工卻不可以以此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都是有特殊規定的。雖然一般勞動合同的最后一條都會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但事實上,單位將兩份都放在單位,員工也是沒有辦法的。
但員工也不用擔心,員工手里有沒有勞動合同。實際上對員工的權益是沒有影響的,理由有兩個:
第一,如果員工與單位發生糾紛,員工申請仲裁的話,是否簽訂勞動合同舉證責任是在單位這邊,所以只要一申請仲裁,勞動合同單位自然就會拿出來了。
如果單位補拿出來,那問題更嚴重。沒有簽訂勞動,那單位是要面臨處罰并且要賠償員工雙倍工資的風險的。
第二,如果單位自己保管原因導致合同丟失,那風險也是單位自己承擔。
起訴的時候如果單位因為某種原因不想拿,員工可以告知仲裁庭實際情況。仲裁庭也會要求單位拿出來,否則就由單位承擔不利后果。
綜上,員工雖不能以此要求解除勞動關系,但也不會擔太大風險,不用太過糾結。
工資流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