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欠費減員成功_社保減員后還能恢復嗎?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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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原單位欠繳社保,該如何轉移社保呢?如果說你的原工作單位欠交社保,那么這個時候盡量先不要轉移社保,因為一旦把社保轉移出去之后,那么你的社保將沒有辦法來進行補交,這個時候最好的辦法就是要求新的工作單位,新建自己的一個社保賬戶,那么這樣的話對于你新工作單位參保的社保,繳費年限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
等原有的工作單位把你的社保補交完成以后,然后再進行社保關系的轉移就可以了。這樣一來的話,兩方面社保的待遇都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如果說你的新工作單位等待原有工作單位補交完成之后才進行轉移才能夠進行交社保的話,那么這樣一來很有可能會造成你社保繳費年限的不及時,那么出現漏交的一個狀態就不太合適了。
所以說我個人認為。那么先選擇新的工作單位來參保,自己的個人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這各種保險費用。那么不要因為原工作單位的社保轉移不出去而不參保,新的社保,這樣的話就不合適,在參保完成之后,那么督促原有的工作單位,盡量盡快的補交自己的社保待遇,那么在補交完成之后,再進行轉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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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后原單位社保欠費,個人保險應該怎么辦?由于社保繳費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比例承擔的,從理論上來說,如果單位欠費,那么個人應繳部分也是欠費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單位職工繳納的社保包括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險和工傷保險等五大保險。繳費方式是采取單位和個人按比例繳費,總體上上是單位繳費占了大頭,個人繳費是小頭。2020年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因此2020年的單位繳費,按照國家政策的規定是可以減免的,對于中小企業是減免,對于大型企業是緩交。對于中小企業而言,實際上在2020年是不存在欠費之說的,因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都是屬于減免的范疇,單位唯一要繳納的只是醫療保險。
如果屬于大中型企業,那么實行的是緩交政策,政策執行到2020年年底,所以一般在2020年底緩交期結束,各單位都要按時繳納,但也有部分單位可能存在欠費的情況,欠繳的社保繳費,只要不是欠發職工的工資,也就不影響個人的繳納問題,因為個人繳費部分都是在用人單位發工資時代扣代繳,所以只要你在單位工作期間,用人單位是按時發了工資的,你個人繳納部分就已經扣除,今后單位補繳時,由于你個人部分已經扣除,這對于你個人繳費部分,也就不存在欠費的問題。
我們個人在離職時工資都是結算到當月,也就是你離職結算工資的當月,屬于個人繳費部分用人單位在發工資時已經扣除,所以以后不管單位什么時候去補繳,對于你個人部分都是沒有影響的,也應當由單位i全額來承擔。當然如果你發工資時,由于單位沒有繳納社保,該員工個人承擔的部分單位也沒有扣除,那么今后單位補繳時,屬于員工承擔的部分,單位在墊付以后是有權利向員工索要的。
離職員工到了新單位工作以后,原單位需要補繳完以前的欠款以后才能正常辦理減員和增員,這導致員工在新單位不能按時辦理增員繳納社保費,但這不可怕,只要今后原單位補繳完成并辦理減員以后,新單位就可以立即辦理增員,并將以前沒有繳納的月份按照到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進行補繳,這個操作起來是完全沒有難度的。當然這是指在同一個統籌區的范圍之內,如果是跨統籌區離職的,因為不涉及到立即轉移社保關系,無論是原單位是否補繳或是否辦理減員,都不影響新單位的繳納。
綜上所述,由于原單位社保欠繳,職工離職后由于無法辦理減員,在同一個社保統籌區新單位的確無法繳納,由原單位繼續申報,如果已經離職了在原單位沒有工資收入無法扣費的情況下原單位補繳以后屬于員工個人承擔的部分,還是需要個人承擔的,直到原單位辦理減員新單位才可以辦理增員并交納。如果跨統籌區的,新單位都是可以直接交納的。
你非個人委托存檔繳費人員,所以不可以自己進行補繳!只能原單位進行補繳后才可以完成減員!可以只補繳某個人!只要無欠費才能正常減員!另:如果你原單位不進行補繳,或協商未果,建議你直接去區縣所在的勞動局進行仲裁
現在社保都是網上申報人員增減,而且這個增減是在勞動退工辦理完審后,社保系統中才能進行減員操作。單純的社保減員一般是操作不了。另外,減員成功后不可當月恢復,如需恢復也要在下個月做增員操作,方能恢復社保繳費。建議咨詢當地社保中心后辦理。
如果單位社保賬戶欠款,并且不是最后一人的話是可以減員的。
如果是最后一人減員就有點麻煩了。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特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并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對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首先需要去社保局和銀行將欠繳的費用補齊,否則滯納金會一直累計。待恢復正常繳費即可做社保減員。員工離職后要在下月及時做社保減員,并為離職員工辦理社保報停手續,給員工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并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
擴展資料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后,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參考資料來源:
如果公司在減員后補繳欠費前沒有去社保局或者地稅局報停被減員工的社保,那么可以補。如果公司在減員的同時或者在補繳欠費之前,已做停保,那可能就補不了。其實要補也可以的,但對公司來說會比較麻煩。
所有辦法都行不通,只要不繳費就做不了減員,做不了減員你的勞動關系仍然在原位,新單位就與你簽不了備案合同,投不上保,拖得時間越長費用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