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罪一般判刑都怎么判_一般判刑以后會判到哪服刑?
特邀律師
詐騙犯一般會怎么判,有何法律依據?
詐騙罪是一種常見的多發的犯罪,和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一不小心可能就被騙或涉嫌犯罪,詐騙罪種類繁多,分為普通詐騙罪,保險詐騙罪、貸款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等,要看犯罪行為人的具體行為和侵犯的客體來具體認定是哪一種詐騙,再根據被認定的詐騙罪種類確定可能判的刑期范圍。
普通詐騙罪規定在刑法第266條,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普通詐騙罪量刑幅度: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保險詐騙罪規定在刑法第198條,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采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 金,數額較大的行為。“虛構保險標的”,是指投保人違背《保險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虛構一個根本不存在的保險標的或者將不合 格的標的偽稱為合格的標的,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行為。量刑幅度: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合同詐騙罪規定在刑法第224條的規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量刑標準: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貸款詐騙罪規定在刑法第193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變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或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騙取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量刑幅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個遠房表哥因為販毒被判8年,5年多之后出來,有親戚介紹了一個酒店保安的工作,然后第一時間警察上門了解情況,附近有案子就會被要求匯報作案時段的行蹤,并且還要找相關人員了解是不是說謊,半年就被辭退。在外面住旅館,刷過身份證之后不到10分鐘立馬會有警察出現檢查,遇到大型安保的時候一晚上要被查好幾次房;一般在火車站等公共場所大都有警察查身份證,普通人一般也就刷個身份證,隨便問兩句就完了,查到他之后至少要盤問半個小時,據說有一次還被帶到巡邏車里問話,然后聯系家里人之后才被放走。之后他只能回農村務農,平時打打零工。總之,他的事情很好的告訴了周邊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后果。。
判刑大約在一年及以下刑期的罪名一般都是罪行較輕,社會危害不是很大的,但大多是在處刑三年以下的,以三年為基準點,上下浮動。
下面列舉幾個《刑法》條款。【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 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第一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丟失槍支不報罪】 第一百二十九條: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丟失槍支不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二條:鐵路職工違反規章制度,致使發生鐵路運營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刑后分到哪里服刑?
1、一般來講,男性服刑人員判刑后在案發地所在的省份某個監獄服刑,至于分到哪個監獄并無固定的規定,一般是在案發地法院附近的那幾個監獄分批輪流送押。
2、女性服刑人員這個比較固定,一般每個省份只有一兩家女子監獄,專門關押女性服刑人員。
3、服刑人員當中有一些特殊類型是指定關押的,例如原為高級干部的服刑人員,一般是指定在秦城監獄和燕城監獄關押,外籍犯和涉及國家安全的服刑人員也是指定專門的監獄關押。
另外判處拘役的服刑人員,一般在案發地關押,緩刑一般是到戶籍地或常住地執行(不收監關押)。
一般一個案件從嫌疑人被刑拘到被審判大致要經歷4個月或4個半月的時間,這只是一個平均時間,到每一個案件時則要看這個案件的復雜程度、證據是否充分、被告人是否認罪、人數是否眾多等因素,具體如下: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期一般為14天,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案件可延長至37天。逮捕后的羈押期限一般為二個月,案件比較復雜可再延長一個月,另外遇到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或流竄作案的可申請再延長二個月,如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的還可再延長二個月。審查起訴(檢察院)階段:嫌疑人被羈押的,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辦案期為1個月,案件比較復雜的為1個半月。但如出現補充偵查情況的補充偵查期為一個月,補充偵查的次數最多為2次,每次補充偵查后辦案期限從新計算。審判階段:一審的期限普通程序一般為一個月,至遲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案件比較復雜可在二個半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審理期為20天。二審的審理期限為一般為一個月,至遲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案件比較復雜可在二個半月內審結。擴展資料:刑事案件辦理流程1、偵查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2、審查起訴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見。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3、審判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并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除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辯護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信。開庭審理時,辯護律師為被告人辯護。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刑事訴訟法第163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法庭審理后,人民法院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刑事案件的辦案流程還是非常復雜的,每一個環節都不能出錯,因為出錯就容易產生冤假錯案,給國家機關的形象造成重大影響,也影響司法的公平公正。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