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間如何轉移財產_離婚前在分居期間一方的財產被轉移要如何處理呢?
特邀律師
如發現后,可訴訟解決,但應該在知悉權利受到損害后兩年內訴訟。
謝謝邀請;世人都知道,作為夫妻,在婚姻的框架下,雙方在經濟上是作為一個共同體的,只要這個婚姻存在,經濟共同體就存在。一旦婚姻解體,經濟共同體同時也會宣告解體。
就如樓主所說,夫妻分居六年當中不來往,現在丈夫有了很多錢,如果現在離婚,要不要分一半財產給妻子的這個問題。就要看做妻子的有沒有確鑿的證據,能證實丈夫的財產是在婚姻期間內掙得的,依法才能給出明確答復的。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女自領結婚證,共同生活之日起,就成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間內任意一方的收入,都是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動產和不動產,都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雙方有平等的使用權買,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
雖然你們分居六年不來往,但是你們沒有離婚,依然就是合法的夫妻,在婚姻的框架下,雙方的經濟利益就能夠得到法律認可,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丈夫在婚姻期間內所掙的財產,就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只要妻子有證據能證實這些財產是在婚姻期間內產生的,那么雙方都有平等分割的權利。
在民事訴訟的離婚案件中,誰有要求利益所得,誰就有擔負舉證的責任,這是法律上的規定。如果妻子沒有充分的證據鏈能夠證實丈夫現有的財產,是屬于丈夫在婚姻期間內的個人所得。那么,離婚時要求分割財產,在法律上就不能成立,法律就不會支持。
最后,我只能給樓主一個建議,希望你在離婚時請一個好律師,他們在法律上具有專業性,依法才能保住你最大的利益。
夫妻都有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置權,也就是一方有權花掉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對一方花掉財產有異議的,可以出示證據證明,一方花掉的財產并沒有用于家庭花費,而完全是用于一方個人所需,那么花掉財產的一方就需要出示證據證明他花掉的財產確實是用于家庭的,如果他無法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而另一方提供的證據卻證明一方花掉的財產是用于他自己個人所需的,在離婚時,法院還是認為一方花掉的財產依然存在,另一方應該分到一半,也就是花掉財產的一方需要拿出花掉財產的一半財產給另一方。而如果花掉財產的一方有證據證明他所花費的財產都是用于家庭的,那么另一方是不能要求在離婚時花掉財產的一方給于另一方補償的。
這種情況,除非有明顯的線索能查明,否則就平時工資的收入和存款是否符合的問題,法院一般不會強制認定。上述分析供參考,需準確幫助,建議帶材料找律師具體溝通。咨詢完畢請及時評價結束咨詢。右側電話限僅北京地區撥打咨詢,外地有委托代理意向也可聯系,接通后請先說明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