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取保候審多久必須結案_取保候審后多久可以結案?
特邀律師
公安局辦理取保候審,一般不能確定結案時間,取保候審最長是12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66條的相關規定,公安、檢察院、法院都有權利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取保候審。
因此,你的情況應當是案件公安偵查完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后,檢察機關要通知你重新辦理取保候審的手續。
一般來講,如果先前辦案機關對當事人適用了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只要不違反取保候審所必須遵守的義務,后續辦案機關也會對其同樣適用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但是,實踐中發生過這樣的情況,就是在法院審判階段,如果法院認為被取保候審的當事人要判處實刑(不會宣告緩刑或者免除刑罰),那么有些法院會為了防止當事人脫逃,而直接決定將當事人予以逮捕。這種情況雖然不多,但是確實是有。
故對于你本人會不會進去,原則上不會,但是也存在例外情況,這要結合你具體涉案情況來分析。建議如果犯罪事實清楚,在檢察院階段應當主動適用認罪認罰的程序,這樣量刑上可以獲得最輕的處理,爭取讓檢察院在量刑建議中主動提出適用緩刑的建議,這樣就會排除后續被羈押的風險。
主要看檢察院以什么原因不起訴,如果檢察院認為不構成犯罪不起訴,那么公安機關馬上就可以結案,如果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起訴,那么公安機關是不會結案的,案件還得繼續偵查,查證后再予以起訴。
你好!
多久結案不能用取保候審來衡量。如果是在公安階段取保候審的,那么要經過公安偵查階段(一般兩個月)案情復查的經批準可以延期偵查,審查起訴階段(最長一個半月),再到法院審判階段(最長一個半月),但是每個階段都可以因為案情復雜而延期,審查起訴階段可以退回公安補充偵查(退查期限一個月),退查最多可以兩次,法院審判階段如果案情復雜,或者有證據需要補充,也可以退回檢察院補充調查。所以這個時間過程要根據案情而定。
取保候審最長12個月,如果到時候沒有結案,還可以在審查起訴或審判階段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