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行政主體包括_行政主體是哪些?
特邀律師
中國,行政主體包括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具體說來,那些行政機關、機構、組織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我們把它分為中央機關與機構、地方機關與機構、以及非政府組織與個人三類來分析:1. 中央機關與機構主要有六類:a.國務院;b.國務院組成部門,包括部委行署;c.國務院直屬單位和特設機構d.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機構e.授權的內設機構,原則上內設機構沒有行政職權,但有些內設機構經過法律法規特別授權而享有了一定的行政職權,考試中常見的有專利評審委員會,它是知識產權局的內設機構,商標評審委員會是工商局的內設機構,公安部下屬的公安消防局,公安交管局以及公安邊防局是公安部的內設機構。f.授權的議事協調機構
參考行政處罰法: 第十五條 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第十六條 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第十七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八條 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權限內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不得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我國行政主體分為中央機關與機構、地方機關與機構、以及非政府組織與個人三類,具體如下:1、中央機關與機構主要有六類:(1)國務院;(2)國務院組成部門,包括部委行署;(3)國務院直屬單位和特設機構(4)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機構(5)授權的內設機構,原則上內設機構沒有行政職權,但有些內設機構經過法律法規特別授權而享有了一定的行政職權,比如常見的有專利評審委員會,它是知識產權局的內設機構,商標評審委員會是工商局的內設機構,公安部下屬的公安消防局,公安交管局以及公安邊防局是公安部的內設機構。(6)授權的議事協調機構1、地方機關與機構分為六類:(1)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包括縣級到省級人民政府。(2)縣以上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特設機構,這里與中央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特設機構是一樣的。(3)各種派出機關,具有準政府的地位,包括省級人民政府派出的地區行政公署,縣級人民政府派出的區公所及縣級政府或市轄區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辦事處。(4)中央機關或機構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5)授權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包括派出所,公安所,稅務所,(6)一定條件下的綜合執法機構,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和組建的綜合執法機構3、第三大類是非政府組織和個人,非政府組織經過授權可以成為行政主體,包括四類:(1)授權的企業組織,如鐵路運輸企業,郵政企業,電信企業等公用事業企業。(2)授權的事業單位。(3)授權的社會團體,如行業協會。(4)授權的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以上四類組織可以根據授權獲得行政主體資格,這里必須是授權,僅僅委托不產生主體資格的取得。擴展資料行政機關的職權通常由憲法和法律規定,主要分執行與管理兩個方面。在執行方面,中央行政機關執行代議機關制定的法律和決定,地方行政機關除執行上述法律和決定外,還要執行上級行政機關的命令和本級代議機關的決議。在管理方面,中央行政機關管理全國的內政、外交、軍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務,而地方行政機關則以管理內政事務為主,不管理外交事務,軍事方面的管理事務也很少。行政機關在執行和管理的過程中,有權作出行政決策,發布行政命令和行政決定,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除瑞士等少數國家的行政機關實行合議制外,一般國家行政機關都實行首長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行政機關都實行首長負責制。
行政主體是指能夠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國家行政權力,并能獨立承受法律后果的國家機關和社的組織。提出這一概念是要借助行政權力行使者的共同法律特征來確定它們在管理活動中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義務,解決國家行政權力行使者的合法資格和地位問題。
1、行政主體不同于行政法律關系主體。后者僅指采取具體行政行為的主體以及被管理一方。
2、行政主體也不等同于行政機關。雖然行政機關是最重要的行政主體,但并非所有的行政機關都能成為行政主體。如從事咨詢性的行政機關并不從事產生法律效果的管理活動。
3、行政主體也不同于行政公務人員。行政公務人員雖然是行政權力的具體實施者,但他并不對他代表行政機關實施的行為向國家和社會承擔管理責任。其行為的法律后果多數情況下都是由行政機關和國家承擔,無論這種后果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公務人員向國家和行政機關承擔職務上的責任,受行政紀律的約束。
可以,行政主體是指享有國家行政權力,能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行政管理活動并獨立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的組織。
在我國,行政主體包括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這兩者一個是組織,一個是工作人員。 行政法上的公務員是指國家依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國家行政職權,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行政主體是指享有行政權力,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做出影響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并能獨立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法律責任的社會組織。在中國,行政主體包括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不具備行政主體特征的不屬于行政主體,行政主體是享有國家行政權力,實施行政活動的組織,行政主體是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的組織。
中國行政管理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
行政管理( public administration)是運用國家權力對社會事務的一種管理活動。也可以泛指一切企業、事業單位的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統是一類組織系統。它是社會系統的一個重要分系統。
行政管理(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是運用國家權力對社會事務的一種管理活動。也可以泛指一切企業、事業單位的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統是一類組織系統。它是社會系統的一個重要分系統。隨著社會的發展,行政管理的對象日益廣泛,包括經濟建設、文化教育、市政建設、社會秩序、公共衛生、環境保護等各個方面。現代行政管理多應用系統工程思想和方法,以減少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的支出和浪費,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