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算詐騙罪嗎_借錢不還屬于詐騙嗎?
特邀律師
我國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常見的經濟詐騙罪包括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等。 如果她和你借錢是以欺騙手段就算是詐騙。如果對方長期未還你可以采取起訴方式理由為第一百零八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不屬于。“借錢”屬于民事法律關系,其動機和目的、以及手段、方式不具有詐騙罪的特征。“詐騙”是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對方的信任,以非法手段騙取公私財物的犯罪行為。詐騙罪的定罪、量刑以具體犯罪行為和所騙取的公私財物的數額、以及犯罪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來確定。詐騙罪分很多種,電信詐騙、保險詐騙、票據詐騙等等。
“借錢三四年不還”,首先明確了是借錢的關系,即合同關系,雙方之間立有借據,或借條,或者是口頭約定,借錢的時間、地點,借給錢的數額,還錢的時間,有沒有利息等等問題事先你們雙方均有約定。借款如果到期未還,只能算是借款人的違約行為,這不構成犯罪。
你好,借錢不還從表面上來看屬于民事行為。但是在特殊情況下也可轉換為詐騙。如果你一開始借錢就打算不還,采取刪除聯系方式,逃避債權人的追討,是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的。
朋友之間借錢,立有借據,屬于民事法律關系,即債權債務關系,因此不屬于違法行為。詐騙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因此不構成詐騙罪。因為沒有觸犯刑法。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追討債務。而且追債這部分民事訴訟有效期限為兩年,這個期限從你們約定的還債日期起往后推兩年。如果離約定還款日期已過兩年,那么你雖然可以訴訟,但已失去勝訴權,法院會因你兩年沒有采取維權措施視為自動放棄權利。但是這個期限有期限中斷,這個意思就是說如果還債日期到后,你每次催債,從前的時間中斷,從你討要債務的日期從新開始起算兩年.但是你需要保有證據證明自己討要過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