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補償標準太低怎么辦_對征地補償不滿意怎么辦?
特邀律師
違反國家征地補償標準該如何解決?
一.國家征地補償標準
《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通常,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具體標準為:(1)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二.違反國家征地標準怎么辦?
1.不要簽補償協議。征地補償違反國家補償標準的,一定不要簽協議。因為一旦簽了補償協議,后期想爭取合理補償就十分困難了。
2.多方面了解征收方信息。看征收方是否有征地批文、是否張貼了征地公告、是否公示了征收補償方案?如果有相關材料,一定要及時保留好。要做到知己知彼,才能有的放矢,為后期協商談判打好基礎。
3.與征收方進行溝通協商。征收方的補償違反國家補償標準,被征收方可以有理有據的跟征收方協商,要求征收方給與合理補償。在協商的過程中,要重點找有話語權的人進行溝通。溝通時不要輕易被嚇唬,但也不要太過激,保持一個合理的度。
4.尋求法律救濟。如果明顯感覺通過協商解決不了問題,征收方態度強硬,無協商的誠意。此時,我們就要改變策略了,要及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可以就征收補償方案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維權一定要及時,要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提期行政訴訟。
您好,感謝邀請,很高興為您解答這個問題。棚戶區改造是我國為改造城鎮危舊住房、改善困難家庭住房條件而推出的一項民心工程。我國有超過千萬戶城鎮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居住在棚戶區中。此外,中國各地還有不少“城中村”、城鎮危舊房。棚戶區房屋破舊擁擠,廚衛設施不全,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隱患。棚戶區改造主要是對國有土地上的危舊房屋進行的工程建設,主要包括:城市棚戶區改造、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國有墾區危房改造、中央下放地方煤礦棚戶區改造、建制鎮、《住房和城建建筑部關于做好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將部分“城中村”改造項目也納入了棚戶區改造范圍。
實施棚戶區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眾的居住條件,兼顧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環境。棚改已經成為關系到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這一概念的出現頻率甚至比拆遷還要高。我國國棚戶區改造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實施。政府除了鼓勵地方實行財政補貼、稅費減免、土地出讓收益返還等優惠政策外,還允許在改造項目里,配套建設一定比例商業服務設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讓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開發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
各地區要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制定具體安置補償辦法,依法實施征收,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棚戶區改造涉及集體土地征收的,要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土地征收、補償安置等前期工作。
在征收拆遷的實踐中,棚改的范圍有被隨意擴大的現象。有很多本不屬于棚戶區改造范圍的城市房屋,甚至有些地方集體土地的房屋也被冠上棚戶區改造之名,實際上卻是搞商業開發,借棚改的名義來實施征收拆遷工作,以建設相關項目。很多被拆遷人好好的房子被拆,卻只按所謂“棚改”的價格予以安置補償,極大的損害了廣大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因此被拆遷人在遇到棚改的時候,一定要先做好判斷,自己的房屋究竟屬不屬于規定中的棚戶區。
涉及到棚戶區改造,大家最關心的問題就是安置補償的問題,從棚戶區的定義和改造范圍,我們可以看出棚戶區改造大部分涉及到國有土地和少部分集體土地。
如果房屋所在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9條的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補償可以參考就近區位類似結構的商品房的價格。
同時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7條的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如果房屋所在土地性質為集體土地,但涉及棚戶區改造一般都位于城市規劃區內,房屋雖然屬于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2條第2款的規定: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的,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的區域已經納入城市規劃區的,那么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當應予支持,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是可以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予以安置補償的。
棚戶區改造本身是一件為利好之事,有利于我們改善生活質量,但是在棚戶區改造過程中安置補償方面,由于法律法規對棚戶區改造涉及的安置補償標準沒有具體的規定,一旦摻雜著違法的程序和手段,在棚戶區改造中就更加的模糊。所以地方在適用棚戶區改造時,經常會遇到征收方將棚戶區改造的范圍自行擴大、借著棚戶區改造的名義進行商業開發,更有甚者將偏遠郊區的農村也列入“棚改”范圍,而且補償明顯不合理。所以當認為安置補償不合理時,我們應當及時與拆遷方反映協商,如果無果,應及時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以避免維權時效經過。
城市要發展,就會有越來越多的地方被劃入拆遷征收范圍。拆遷過程中很多被拆遷人最大的困擾就是補償問題。有的被拆遷人遭遇征收補償不合理,又不知道該怎么辦,不清楚應該參考什么標準,也不知道可以用什么途徑爭取?
首先,補償標準是否過低,被拆遷人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來看。
對于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來說,《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而集體土地則參考《土地管理法》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因此,各地方的拆遷補償并沒有統一的標準。
房屋拆遷補償可分為房屋補償和土地補償。補償標準要根據具體拆遷項目實施意見和各地不同的經濟發展狀況而定,同時也要結合房子、土地的不同情況。商業性質用房補償要高于宅基地用房,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提醒大家,在評估商業性質用房時一定不要忘記要求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其次,明確補償不合理的原因,以便準確應對。
1.因無證或證件不齊而降低補償。違法建筑被拆遷不予補償,而無證房屋有被認定為違建的可能性,所以經常會被壓價。但需要說明的是,無證房屋并不等同于違建房屋,因為房屋沒有證件或者證件不齊的原因有很多,有的可能是因為歷史遺留問題,或者人為失職所導致,這些情況不能認定為違建不予補償或者降低補償。
2.測量評估不合理。房屋征收估價有幾個不同的方法,成本法、市場法、收益法、假設開發法等。成本法只考慮房子原來建設的成本,市場法主要考慮周邊的地價和房價,收益
法則是考慮征收之后,開發項目會帶來多少收益。由于大多數情況下,征收的土地后期都可能產生巨大的增值收益,所以僅采用成本法進行評估對于被征收人很不劃算。
3.按往年標準進行補償。如果有人告訴你幾年前當地拆遷是怎么補償的,因此現在也按當年的標準補償,這樣的做法顯然是不合理的。我國大部分地方的房價行情時時在變,漲多降少,貨幣的購買力也在變,所以簡單沿用以前補償標準基本上就是降低補償標準。
第三,申請信息公開或依法提起復議、行政訴訟。
當補償過低,我們首先可以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查看政府設定的各項補償是否公平合理。如發現拆遷方沒有按照補償約定履行義務或者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因此,在征收過程中,如果遇到補償不合理的情況,建議被拆遷人針對當地實際發展水平,參考法律相關規定,合法合理去爭取自己的權益。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歡迎關注北京京尚拆遷律師!在土地征收過程中,被征收人對征地補償不滿意時,可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據此,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可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下面,向廣大的被征收人分享一下申請裁決的相關知識。
一、申請裁決的條件
所謂申請裁決是專指對征地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糾紛。征地補償標準,可以劃分為產值標準、倍數標準和附著物標準。對其中一項有爭議的,則構成補償標準爭議糾紛。
二、申請裁決的法定程序
首先應向市、縣級人民政府申請協調;協調申請要有明確的要求,標準爭議的事實依據和證據,科學的計算依據和統計標準。協調不成或自申請協調之日起60日內不予調解的,再向批準征收該土地的政府(國務院或省級)申請裁決。如果當事人對裁決機關作出的裁決不服,仍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國務院裁決除外。
三、申請人的主體資格
申請人應是征地相對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具體地說包括:村委會、村民小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賃人。
四、協調和裁決的主管機關
征地補償標準爭議裁決是批準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職責,涉及政府辦公廳、法制機構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三個單位。
五、申請裁決的注意事項
(1)對進入裁決程序的案件不再接受信訪請求。由于信訪部門沒有處理和裁決權利,很多問題不能得到根本解決。2005年國土部提出要求,今后凡是信訪人通過來信、來訪反映征地補償標準爭議的,有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引導其申請裁決。對于已經受理并在辦理中的裁決案件,信訪人就同一事項提出信訪請求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書面告知信訪人不予受理。
(2)補償標準爭議不是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受理范圍。行政復議、行政訴訟雖是解決征地糾紛的主要途徑之一,但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對補償標準爭議沒有行政決定權和司法判決權,標準爭議裁決作為一項具有土地補償爭議自身特點的糾紛解決機制,不是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受理的范圍。只有通過裁決前置程序后才可以進入行政審查、司法審查程序。
以上是京尚征地拆遷律師為大家提供的因征地拆遷補償不滿而申請裁決的相關信息。希望我的回答能助您解惑,祝您生活愉快!有任何土地房屋征收問題可以隨時咨詢。
問題:對拆遷的賠償標準不滿意該怎么辦
提問的問題很簡單,但涉及的法律規定比較復雜。對你的問題,結合我在政府部門的實際工作從以下兩個方面回答:
一、拆遷補償標準包含什么?誰來制定?
1.按照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并具體實施。
2.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另外,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補償價格即標準按照規定一般不應不得低于周邊商品房的價格,但這是地方政府的具體實施問題,有關任何法條不會規定具體價格。
這以上就是整個房屋被拆遷時的標準。
二、對補償標準不滿意該怎么辦?
按照法律規定:1.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這是第一次你對補償標準不滿意的救濟方法。
2.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這是針對你的補償結果不滿意的第二次維權。
綜上,如果對補償標準有爭議,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上結果維護你的正當權利。
以上是法的途徑,至于其他途徑諸如信訪等方式,我想結果有好有壞,不做評價。
如果你村土地全部被征收,這也意味著你從此不再務農,這對不愿意種地的年輕人來說是件好事,雖然上了年紀的老人可能存在對土地的情懷舍不得,但也算結束了他們一輩子面朝黃土背朝天的命運。
人均不足三分地,農民以后怎么辦
如果你們人均不足三分地,土地征收以后只會對你們更有利,我個人分析,你們土地那么少,征收以前三分地也解決不了你們的日常生活和正常開支,換句話說,你也不是靠土地生活的
我想你們肯定是城鄉結合部的菜民,不然的話,就算土地比較少的地方,每個人差不多也有一畝吧
土地被征收了,農民應該怎么辦
無論是國家折遷征地還是民企開發商征地,都會依據國家相應政策給予征地補償,如果是純耕地,對地上種植物的青苗和蔬菜大棚以及水井也會依據相應的政策給予補償,房屋院落,門房,倉庫,雞豬圈舍,都有相應的補償規定,個人根本不用糾結
如果你的意思是,家里每人只有三分地,我要靠這三分地吃飯,不想被征收,那我想你們村也不只你一家,如果大家都是這樣的情況并且大家都同意,建議你也要少數服從多數,因為政策不會針對你個人,也不會虧待你個人
農民沒地怎樣生活
①、把征地補嘗款的一部分為自己農村養老保險增加份額,比如最少100,最多6000,如果條件允許,可以選擇高擋位繳納養老保險,必定是繳的多退休時拿到的更多,這也是為自己增加養老保障,因為你才是家里的頂梁柱,只有你好,你的妻子兒女和老人才好
②、為老人存上一份讓他們放心的養老錢,因為農村老人每個月領的100元錢買藥錢都不夠,依據征地補償款的多少為老人存上一份讓它們能睡得著覺的錢,這也充分表示了年輕人孝敬老人的一份心意
如果還有余額,要為子女存上一筆上大學的費用,這也預示著無論家庭條件是否變好都能保證子女順力讀完大學。一切都安排好了,夫妻倆就可以毫無壓力的找一份工作作吧
總結: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對于當地每個人能分多少?這不是我們個人能決定的,對于現有多少?怎樣使用?承包期內是我們個人的權力,對待征地補償,我們一定要努力爭取我們應該得到的補償,有不滿意的地方,向當地政府提出合理的訴求,都會得到圓滿解決的。
我是農家三姐,以上僅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個人看法,希望有不同看法的老師和朋友說說你的觀點大家一起聊聊這個問題。
征地補償標準低,可以申請行政裁決嗎?
征地補償標準低,怎么個低法?可以要求作出補償標準的主管機關拿出相關依據的有關文件和法律法規,查看是否是依規辦理。你要有硬邦邦的理由,和政府打官司,必須慎重。
如果是依規辦理沒得話說,你所謂的補償標準低此議不成立。如主管機關不是依規作出的征地補償標準,且相差甚遠(差距不大就算了,為此勞民傷財不劃算),你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這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力。此舉希望不是很大,奢望改變的成功率微乎其微。
如果此舉達不到預期則應準備材料走司法仲裁這條路。相信你的問題會止於此處。
再不濟就剩下一條路:走司法程序了(即我們通常說的打行政官司,希望不會走到這一步)。總之,依法辦事,切忌莽撞亂來,不可取!
拆遷補償特別低,我該怎么辦?
我國各地拆遷補都出臺了價格補償政策,補償標準也是不一樣的,如果你在一二三四線郊區,你的拆遷補償一定很高,每平方米在3000 ~5000左右,有的地方按你住宅面積分配住房。2015年我在市郊農村的同學吳政富,一家六口人分了三套房子,價值300多萬,住房還有院落都算了面積,老房子也進行補償,這里的拆遷戶,家家富得冒油。
如果你處于城鄉結合部,上級政府和開發商,要在此建廠辦企業,他們和你商量價格,得到的的滿意后,你同意遷補償補償也會高。前十年A村被市政府征收辦鋼廠,這個區域的上千戶村民房屋拆遷,每平米5000多元,住宅大小面積算上,窮村家家戶戶都在城里買了房,家家還有存款。
如果你處于山區農村,新農村規劃拆遷,國家沒有補償,當地政府給你無償劃給你宅基地,建房你自己售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