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槍械怎么判_非法持有槍械怎么判刑?
特邀律師
國家禁止任何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刑法規定了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制度。所謂私藏,是指持有和隱藏槍支、彈藥的非法性。即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未依法取得持槍證件而持有、攜帶槍支、彈藥,或者雖有證件但將槍支、彈藥攜帶出依法規定場所,或者在禁止攜帶槍支、彈藥的區域、場所攜帶槍支的行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是指違反槍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持有、私藏槍支彈藥,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的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持有槍支罪本身就是個罪名,不知你說的罪是量刑的問題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法釋[1997]9號),對于非法持有槍支,有一個規范的罪名,即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根據《刑法》第128條第一款的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是指是指違反槍支管理規定,私自挪用、藏匿槍支、彈藥,拒不交出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28條的規定,對于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里的情節嚴重主要是指:
1、非法持有、私藏民用槍支、彈藥,數量較大的;
2、出于犯罪目的,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
3、非法持有、私藏軍事系統或非軍事系統的公務用槍、彈藥的;
4、對國家工作人員使用暴力或威脅抗拒收繳非法持有、私藏的槍支、彈藥的等。
你好,非法持有槍支罪一般可處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以下是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搶奪國家機關、軍警人員、民兵的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一百二十八條【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希望能幫助到你望采納
首先是根據你非法持有槍支的數量和持有的槍支有沒有犯過案和犯案的程度,和非法持有槍支的目的來判定。
非法持有槍支是你壓根沒持槍權利,也就是說你是個屁民。你不是押運人員,你也不是獵戶,你更不是條子,只要你有槍都是非法。這就是非法持有槍械。
而非法攜帶槍支包含非法持有,你非法持有了,帶著自然屬于非法攜帶。另外一點,比方說你有合法持槍證(比如牧民的獵槍證),但是這不代表你可以把槍帶入城市或者其他人員密集型公共場合,如果帶了,那么你也是非法攜帶槍支。
至于處罰的話,看情節。非法持有最低三年以下,嚴重的比如你設計到制造、買賣、數量大的槍斃你也沒話說。
非法攜帶的話看界定,比如你是個無知的牧民。帶著獵槍進了火車站,然后被攔下。但你如果表示不知道不能帶,而且也很坦白交出槍支。那么一般不構成犯罪,但如果你藏得很好,躲過安檢上火車。然后路出馬腳被發現,那么等著吃牢飯吧,至少是非法持有槍支最低檔起步。
你好,我是【奇趣談談探】,很高興為你解答。 非法持有槍支涉嫌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會判刑的?! ⌒谭ǖ谝话俣藯l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更多專業的科普知識,歡迎關注我。如果喜歡我的回答,也請給我贊或轉發,你們的鼓勵,是支持我寫下去的動力,謝謝大家。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立法上沒有規定數額、情節的限制。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第13條的但書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則不應認為是犯罪,可以依照其他有關規定處理。同時,在區分罪與非罪時,要注意以下兩種情況:(1)要把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與未攜帶持槍證件而攜帶依法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行為區別開來。后者顯然也違反了槍支管理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第25條的規定,對未攜帶持槍證件的行為,由公安機關扣留其槍支、彈藥,而不能認定為本罪。(2)要把本罪與在禁止攜帶槍支、彈藥的區域、場所攜帶依法配備、配置的槍支、彈藥的行為區別開來。后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第44條的規定,應由公安機關對個人或者單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或其他責任人員處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并沒收其槍支、彈藥,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但不構成犯罪。具體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里的情節嚴重主要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民用槍支、彈藥,數量較大的;出于犯罪目的,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非法持有、私藏軍事系統或非軍事系統的公務用槍、彈藥的;對國家工作人員使用暴力或威脅抗拒收繳非法持有、私藏的槍支、彈藥的等。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