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合同民事責任的形式_民事責任的類型?
特邀律師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
(一)停止侵害;
適用于正在進行中的侵害他人合法權利的行為。主要針對知識產權(商標專用權等)和人身權(姓名權、肖像權等)的侵害。
(二)排除妨礙;
適用于妨礙他人行使權利的情形,不需要權利人的權利受到實際的侵害。主要施用于財產所有權、經營權、承包權、使用權、相鄰權的保護。
(三)消除危險;
當自身財產、人身存在因他人經營活動或管理財產不善等情況遭受損害的現實危險時,權利人可以要求行為人采取措施排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當行為人非法占有他人的財產,他人可以要求行為人返還財產。但是這時要求該財產尚存在,如果該財產已經滅失,則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五)恢復原狀;
適用于財產遭到他人的損害,但是尚有恢復到原來狀況的可能的情況。一般而言,造成他人財產損害的,應盡量恢復原狀,只有難以恢復原狀的,才對損失進行賠償。
(六)修理、重作、更換;
適用于合同關系。如據買賣合同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合同約定,則對方當事人可以要求修理、重作、更換。
(七)賠償損失;
適用于侵犯財產權、人身權的情形,如精神損害的賠償。
(八)支付違約金;
僅適用于合同。如果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了違約應當支付的違約金,如一方違約,就應當向如一方支付約定或法定的違約金。
(九)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適用于《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身權及及知識產權遭受侵害的情形。
(十)賠禮道歉。
適用于《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身權及知識產權遭受侵害的情形。
1、侵權責任、違約責任與其他民事責任
依產生的原因可將民事責任分為侵權責任、違約責任與其他民事責任。
(1)侵權責任,是指義務主體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他人損害,依法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2)違約責任,是指義務主體違反合同義務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3)其他民事責任(如締約過失責任)
2、財產責任與非財產責任
依責任內容可將民事責任分為財產責任與非財產責任。
(1)財產責任,是指以財產給付為內容的民事責任,如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2)非財產責任,是指不以財產給付為內容的民事責任,如賠禮道歉、恢復名譽等。
3、按份責任與連帶責任
(1)按份責任是指每一個人僅按其確定的份額承擔責任,對超出其份額的部分不承擔責任。
(2)連帶責任是指每一個人均有義務應權利主體的請求而承擔全部責任。
民事責任的主要類型有:
1.根據民事責任和否由合同關系引起,民事責任的主要類型可以分為合同責任和非合同責任;
2.根據承擔責任者是否僅為一方當事人,民事責任的主要類型分為友方責任和單方責任;
3.根據承擔責任者是一人還是多人,民事責任可以分為共同責任和單獨責任;
4.根據責任的內容是否為財產,民事責任可以分為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
5.根據承擔責任是否有財產限制,民事責任可以分為有限責任和無限責任。
《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作、更換;(七)繼續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一)賠禮道歉。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