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期間公司解除合同怎么賠償_休產假哺乳期間被辭退怎么辦?
特邀律師
公司在疫情期間裁員的理由多是經營困難,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職工是不在被裁范圍內的。若公司單方與產假期間的女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涉嫌構成違法解除。
公司違法解除的法律責任主要有兩種:
1、違法解除賠償金。
按照經濟補償金的2倍計算。經濟補償金根據員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2、恢復勞動關系,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這種情況下,員工沒有賠償金,就是繼續回公司上班。
員工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種。
10月7號是我的產假結束時間,現在產假時間已結束,我還沒有去勞動仲裁,如果申請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還可以么? 如果仲裁判定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到哺乳期結束的話,那我還要回這個公司上班嗎?要怎么面對這個公司……
休產假哺乳期間被辭退怎么辦?
在一個公司做了7年,休產假哺乳期間被辭退怎么辦
女職工休產假哺乳期本來是女職工擁有的合法權益,單位應該給予相應的產假待遇。要是用人單位在女職工“三期”期間辭退女職工的話,那么用人單位屬于違法行為,女職工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支付其相應工資或在解除勞動合同后,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是每個做母親的女性都要經歷的特殊時期,是國家給予女職工不可剝奪的一種福利待遇。因此,用人單位在女職工懷孕、產期和哺乳期期間不得無故辭退女職工。如果該女工不同意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則可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期間的工資;如果被辭退女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則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算,如何發放?
一、如果你沒有參加生育保險,那么你的產假工資,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1、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2、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3、產假假(哺乳期),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二、如果你已經參加生育保險,那么你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這也就是你的產假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1、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2、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3、產假假(哺乳期),領生育津貼,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三期”期間被辭退如何維權?
當用人單位辭退“三期”期間的女職工時,女職工有兩種維權方案。
第一、女職工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資損失到合同再繼續履行時;
第二、若女職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除的賠償金,如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女職工則可申請勞動仲裁。
至于女職工選擇那一種方式,取決于女職工自己的決定。以上希望能幫到你,喜歡請關注@火言
勞動法有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不可以依照相關條例解除合同,除非是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所以如果公司在你沒有嚴重違反公司紀律的情況提出與你解除合同是不合理的。如果勞動者要求續簽合同,單位應予以續簽。 否則,將要按照標準補償金的2倍予以補償。 不過,建議還是要多和公司進行溝通,不要傷了和氣。
單位解雇是否有補償,分3種情況:
1、違法解除。單位辭退你,沒有任何合法理由,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合法解除。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并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無補償合法解除的情況。如果你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規定的情況例如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被判刑等情況,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你補償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