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報酬是什么意思_勞動報酬定義是什么?
特邀律師
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作為《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兩個不同的計稅項目,適用稅率不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3%-45%;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征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實踐中很多納稅人混淆了的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概念,適用稅率錯誤,造成了稅收隱患。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十九條關于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分問題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即無故拖欠,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發薪時間未支付勞動報酬。
排除以下情況: 1、非人力自然災害(如2008年的地震、雪災等)、戰爭等原因; 2、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并征得工會同意,并有期限限制。
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即克扣,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工資。
排除以下情況: 1、 依法代扣代繳的費用,如社會保險、贍養費等; 2、勞動合同中的明確規定; 3、工會批準的廠規廠紀中的規定; 4、企業工資總額與企業效益相聯系的變化; 5、勞動者的事假; 6、勞動者賠償本人原因造成的單位損失,如本人過失損害單位設備; 7、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的違紀經濟處罰
勞動報酬是指勞動者付出勞動后所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是指勞動者從事某種特殊勞動時,除了勞動報酬之外,還得到一份額外的補貼,這份補貼稱為勞務報酬。例如,援藏干部除兩藏發一份工資之外,原單位還發一份工資。援外人員也是如此。多發的那一部分就是勞務報酬。
勞動報酬一般是指工資,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得定義什么是勞動報酬。在法律里面,這個詞匯出現在勞動合同法中。所以為了你的提問有意義。我們在勞動合同法范圍內對勞動報酬做出解釋。
也就是說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薪酬。勞動報酬是勞動關系中的子概念。
再來看勞務費,勞動關系中并沒有勞務費這個概念。而在其他法條中的描述,如中共文化部黨組關于印發《文化部人事部門干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九條規定,領導干部需要如實及時申報工資、各類獎金、津貼、補貼福利以及從事咨詢、講學、寫作、審稿、書畫、演出等勞務所得。從中可以看出,勞務所得應該是題主說的勞務費,他區別于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是非勞動關系中提供勞務一方的報酬。
所以,勞務費不是勞動報酬。勞動報酬受勞動法調整。雙方是勞動關系。但勞務費有可能是雇傭關系或者合作關系。并不受勞動法調整。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幫助,有法律問題可以關注我。
一、從業人員勞動報酬:就是從事某項工作的勞動者,付出體力或腦力勞動所得的(對價)工資,體現的是勞動者創造的社會價值。 二、用人單位在生產過程中支付給勞動者的全部報酬包括三部分: 1、貨幣工資,用人單位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勞動者的各種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 2、實物報酬,即用人單位以免費或低于成本價提供給勞動者的各種物品和服務等; 3、社會保險,指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險部門支付的失業、養老、人身、醫療、家庭財產等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