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簽了但是沒有給我_勞動合同簽了沒有給我怎么辦?
特邀律師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但公司并未給你一份,公司屬于違法行為。根據《勞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所以你有權要求公司提供一份給自己,公司不提供,建議你可以反饋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提供。
公司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員工的,給員工造成損害的,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簽訂了勞動合同,公司不給交社保,從法律層面來講,是不合法的。從你個人來講,對你影響會很大。
我在剛參加工作的時候,第一個單位也沒有給我繳納社保,只是與我簽訂了五年的勞動合同。當時也沒當回事,只是感覺自己在這個單位就是臨時的,不交就不交了。沒想到在這個單位里,一干就是四年半,到快五年的時候,申請離職。后來參加入編考試成功了,但是因為那四年半沒交保險,人社部門不給認定工齡,哪怕是有勞動合同也不行。
因此,還是要盡快讓公司給繳納保險。可以先與公司進行協商,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不給繳納。如果是公司困難,是不是可以保證給你以后補繳。如果公司就是不繳納保險,那這種公司你還是別待了。你也不需要擔心簽訂過勞動合同會不會支付違約金之類的,因為公司不繳納保險的話,這種行為就不合法,你完全可以以此提請勞動仲裁甚至走法律程序解除勞動合同,這是對方的過錯,你不會為此承擔違約金。
找人事索要,若不給向當地勞動監察投訴。若因此被炒,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勞動文本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各執一份,也就是說員工自己要保存一份。即便是勞動合同變更,雙方也在各執一份。但是如果勞動者簽訂是集體合同,可以由工會代為保存,沒有工會的,由代表人代為保存。
但很多情況下,一些部位的員工往往不愿意自己保存勞動合同,一是怕弄丟了,二是覺得信任單位。
比如我們這樣的國企單位,大多數員工都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員工不會主動離職,單位也不會輕易辭退一名員工。因此,勞動合同簽好之后,給員工,員工都嫌自己保存著麻煩,怕丟了,平時基本上也用不著。所以我們的勞動合同都保存在人力資源部的檔案柜里,員工也很少有人來查閱。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也規定,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雖然說如果單位不給員工勞動合同,如果造成損失或損害,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就實際工作中,這個損失或損害很難確定,勞動者也不好取證,如果有糾紛,可以從其他方面進行賠償。
如果遇到把勞動合同交給員工,員工自己不保存的情況,單位為了規避自己的責任,要說服勞動者自己保存。說服不了的,讓勞動者簽字,證明是自己委托單位代為保存的。
勞動合同按照法律規定是公司和員工各持一份的,如果公司沒給你,你自己要去找公司人事拿,如果人事以各種理由還不給你,你可以去勞動局投訴。
1、勞動合同有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是法律規定的,其實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如果單位不給你,你又不想跟單位弄的太僵,就要平時注意收集證據,以免發生爭議時候被動。
2、證明事實勞動關系成立的證據,工作證,考勤表,工資條等等。
3、簽合同時候上邊的條款是否都看清楚了,如果實際中有哪些與合同不負的地方注意留存證據。
4、當然盡可能跟單位協商要一份最好。
有很多公司都這樣,但是不影響你什么,給你繳納社保了就證明你是這的員工了。超過合同期限沒簽合同接著讓你干的話你就可以申請仲裁2倍工資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