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取消終身增駕_2020終身禁駕解除了嗎?
特邀律師
根據(jù)你的情況,和139號令,你屬于不能增駕。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 【不得申請】套用在你身上,就是不能增駕,下邊的條款是判斷不能增駕的情形。 然后第一款 【 (一)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 你就是屬于這款。 所以,你雖然可以持有駕照,但是不能再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資格了。
既然不能增駕,就不要考慮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為什么非要在開車上吊死!
自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終生禁駕這個詞匯進入公眾視線,隨著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員檔案進行全國聯(lián)網(wǎng)管理后,終生禁駕對被處罰的人群來說愈發(fā)凸顯其法律的嚴肅性和約束性。當開車就像呼吸、喝水一樣成為我們每一位公民最平常不過的需求時,終生禁駕的人群則被永遠剝奪了駕駛機動車的資格,終生禁駕者將沒有機會再重新考取駕照。可見沒有希望恢復了。
你引用的規(guī)定已經(jīng)很明確了,你關心的部分,換一個說法,就是: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中以上、以下都是包括本身的,即包括同等責任),不得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就是你的駕駛證不能增駕這些車型。或者說你終身不準許駕駛這些車型。
按增駕規(guī)定,駕齡按初次領證日期計算。
也就是按你10年駕齡的摩托車駕證的領證日期算。
如,你的摩托車駕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08年3月,而增駕考核通過在2018年3月,那么你增駕駕證的初次領證日期就是2008年3月的,你的駕齡為10年,如果不出意外,在過6年,你就可以領到終身免審駕證了。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你增駕有10年駕齡,但新增的C1照是有1年實習期的。在實習期內(nèi)如果違章扣分達到或超過12分,就要被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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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①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②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③被吊銷或者撤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