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對方不付撫養費怎么辦_離婚了,沒有按時給撫養費,最嚴重后果會怎樣?
特邀律師
回答沒有按時給撫養費,最嚴重的后果會怎樣之前。首先得分清,你所說的沒有按時是指給了但推遲了一定時間,比如本來應該每月10號給,但推遲到20號給;還是說直接就長期不給。
如果是長期不給,那將會涉及到兩個方面的后果:
一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二條規定,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關于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二是如果對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主觀惡意加大,涉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根據《婚姻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所以維權路徑,可以先進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實在不行可以進行拒執罪自訴立案,但拒執罪立案難度較大,需要專業人士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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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不同的離婚方式有不同的解決方法。
1、如果是民政局的協議離婚,對方不支付撫養費,需要先到法院起訴,法院調解或判決后對方還不履行的,可以在法院的判決或調解生效后兩年內提起強制執行申請。
2、如果原來的離婚就是在法院處理的,可以在法院的判決或調解生效后兩年內提起強制執行申請。
申請強制執行,當事人需要到一審法院的執行局或財產所在地執行局申請立案,需要準備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證,法院的調解書或判決書原件,判決、調解生效證明書(原辦案法官開具)、強制執行申請書、對方財產線索清單(非必須)、對方送達地址。
夫妻協議離婚后,孩子歸女方,但男方一直沒有支付撫養費,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離婚協議書不同于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其缺乏強制執行力。所以,即便離婚協議書中有關于撫養權,有關于撫養費的約定,但這都沒有辦法直接成為法院的執行依據。
所以,在男方沒有支付撫養費的情況下,你仍然要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法院判決之后,男方沒有履行的,這個時候再憑借著法院的生效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程序是法院依職權采取的一個程序,具體由法院落實。
總體來說,可能會覺得程序麻煩一點,又要起訴,等到判決之后再執行。但畢竟這是法定的程序。當然,你也可以申請法院先予執行。
跟你前夫要撫養費,他又不給,上法院去告他,你又不去,對不起,我解決不了,您還是找高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