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15天辭職有工資嗎_在工廠上班15天自離有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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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和工廠,或者中介機構有用工合同,就會給你工資根據勞動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規定,月計薪天數按21
你只要和工廠,或者中介機構有用工合同,就會給你工資
根據勞動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規定,月計薪天數按21.75計算。勞動者沒做滿一個月辭職的,工資也應當照發。勞動法明確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因此,勞動者有工作并獲得與工作相當的勞動報酬的權力,即使未做滿一個月,單位也應按日支付其報酬,不得拖欠、拒付。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可以要求全額發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如果該公司并未支付相應的報酬,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處理,你可以在15天內到法院起訴,或者到政府相關部門反映
勞動者在工廠上班15天自離是有工資的,但是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住賓館就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
勞動者工作了15天,正常辭職是有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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