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種情形可能會導致法律責任_下列哪種情形成立民事法律關系?
特邀律師
在這種情況下,應該付法律責任,因為其行為有可能傷害其他人的身體健康,而且政府會告知其行為的后果。所以就類似于妨礙公共安全
疫情當前,北京市人民政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的部署,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全面落實防控責任,并進一步明確,要不折不扣落實“四方責任”,確保防控工作扎實、有效。
“四方責任”分別是:1、落實屬地責任,健全轄區管理;2、落實部門責任,強化行業、系統管理;3、強化單位責任,健全社會單元防控工作機制;4、依法規范個人防控行為,強化社會責任。
在上面這一份《疫情防控責任書》中,主要是想強化簽署單位的主體責任。
具體來分析:
首先,此《疫情防控責任書》(下稱《責任書》)是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具體舉措。責任書中的每一條均積極響應了具體通知,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從《責任書》第四條:“如出現疫情,根據社區疫情劃分,疫點、疫區的劃分,落實社區防控策略及措施”來看,此《責任書》主要是針對社區管轄范圍內,因相關單位疏于管理或者摸排工作不及時造成疫情出現并擴散等嚴重情況時,責任該如何承擔。
但是,《責任書》中第五條:“如因疏于管理或者摸排工作不及時造成疫情出現并擴散等嚴重情況,我單位自愿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法律責任”存在些許瑕疵,敘述過于絕對。原因如下:
一、小區是社區疫情防控的最小單元,物業企業是小區防控疫情的執行者。
為更好阻斷疫情蔓延,2月10日,北京市發布十條疫情防控通告,嚴格居住小區(村)封閉式管理,無物業、無安保、開放式小區由屬地街道(鄉鎮)負責落實封閉措施。由此可見,物業企業在這場抗疫阻擊戰中肩負重任。
二、物業企業因自身工作疏忽導致疫情出現或擴散,應當擔責。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中對于單位責任明確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要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按照要求采取相應防控措施?!薄捌渌麊挝缓蛡€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因此,如果因物業企業自身原因,沒有盡到物業企業應盡的責任,導致本小區出現疫情或者發生疫情擴散等嚴重情況,物業企業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屬地社區應視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
《責任書》中,強調了簽署責任書的單位的主體責任,但是沒有考慮周全是否還有可能引發出其他主體責任。就物業企業來說,其本身就有管理小區公共事項的職責,但是在疫情期間,物業企業的工作多數是依照社區、街道甚至區、市級行政部門的相關通知而開展的。物業企業在此時可以被視為具體工作的執行者,是接受街道、社區的“委托”。因此,街道、社區作為監督者和協助者,也有可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四方責任”進一步加強重點人群、場所和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明確強調,“街道(鄉鎮)和社區(村)應當嚴格執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方案(試行)》,加強人員健康監測,摸排人員往來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防控措施,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輸入?!?/p>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中也說明:“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大局意識和底線思維,按照全市的統一部署,各負其責、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好疫情防控應急值守,確保人員到位,信息暢通,嚴格執行報告制度,不得瞞報、緩報、謊報。在疫情防控中不履職、不當履職、違法履職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p>
因此,單獨強調《疫情防控責任書》簽署單位的責任,并不完善,屬地社區也應當視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疫情期間,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聯合北京市物業管理協會邀請了一些一線企業、律師、業內專家共同討論了物業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可能面臨的問題,以及應當注意的風險,并形成《疫情期間北京市物業管理法律指南》。
此次疫情,對于物業企業既是重要時機,又是艱難考驗。一方面,考驗其反應能力、人員分配能力、物資調配能力、與業主溝通及緊密聯系的能力;另一方面,這也是加強物業企業和業主之間聯系,加重物業企業在業主生活中所占比重,讓業主發現物業企業對居家生活很重要的良好契機。
我國仲裁法及其相關法律和仲裁規則規定仲裁員發生下列情況應承擔法律責任,同時還要接受仲裁委員會的除名處分:1屬于仲裁法第34條第4項規定的情形,且情形嚴重的。即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且情節嚴重的。2有仲裁法第58條第6項規定的情形的。即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在具體適用過程中應當注意的是,在上述兩種情況中,在第一種情況下,仲裁員必須是私自會見當事人或吃請受禮情形嚴重的,才能除名。"情形嚴重"一般是指屢次或多次吃請、受禮、會見當事人或造成惡劣影響的。第二種情況則無須情形嚴重,即可予以除名處分。有上述兩種情形的仲裁員,既要接受被仲裁委員會除名的內部紀律處分,又要承擔相應的民事、刑事法律責任?!鞠嚓P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三十四條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三)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四)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第三十八條仲裁員有本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的情形,情節嚴重的,或者有本法第五十八條第六項規定的情形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仲裁委員會應當將其除名。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一)沒有仲裁協議的;(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人民法院認定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裁定撤銷。
其實,如果你不能理解是民事法律關系,你就這么想,加入乙方違約,另一方是否能要求對方賠償,也就是說這一關系是否在雙方之間形成財產關系,具體到本題
A項,甲乙是為訂立合同的磋商行為,在磋商階段,如果惡意磋商,有可能 會導致締約過失責任,這時就成立民事法律關系。但題中沒有此類意思,所以A不成立民事法律關系。
B婚戀中的各種承諾都沒有法律約束力,不受法律調整。甲乙不成立民事法律關系。即便乙后來考上了研究生,甲也可以不嫁給他。
但是,如果B項改為【甲對乙說: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給你5000元錢】,這時候在甲乙之間是成立民事法律關系的。明白了嗎
公司普通員工需要負法律責任的情況只有一種,就是與犯罪活動有直接責任。
《刑法》中對于單位犯罪規定已經比較具體了,你題中所說的詐騙并沒有單位犯罪,那么就是直接處理當事人,具體也就是處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
另外,才入職半個月的財務,關鍵不在于入職多久,關鍵在于做了些什么,按你所說的“抓”的程度,那么司法機關已經確切掌握了證據證明其和案件直接相關,并且責任不小。
雖然詐騙不構成單位犯罪,但是實踐中可以按照單位犯罪處理。單位犯罪實習雙罰制,對單位處以罰金,對個人按刑法具體犯罪定罪量刑。
另外,你所在公司目前看比較復雜,所謂“君子不立危墻之下”,最好離開,如果不想走,那么要做的不該問的不用問,什么都不知道最好。有些事一旦知道了,就是在往犯罪靠,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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