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婚后可以分嗎_婚前財產可以離婚平分嗎?
特邀律師
=^_^=你問這個是在準備以后離婚嗎?你是在為以后的離婚作打算嗎?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還是不用結婚了,這樣會少了很多的麻煩!還是不要說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了,還是說說你們夫妻共同的親人吧!如果兒女們覺得他們的父母都在相互算計的話,你會覺得這種生存環境對他們的影響會是什么樣的結果?
=^_^=在我們這個地方的偉統就是,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的話,如果你們有共同的兒女,那你就凈身出戶吧,所有的家產都歸還未成年的兒女所有,當然了,這就是說兒女跟誰財產就歸誰暫時使用,最終這些財產都會落到兒女的頭上。就算是兩夫妻不離不棄的話,最終那點有限的家產也應該歸自個的兒女們所有!
=^_^=別來不來的就把自個當成大富翁——爭不完的家產、動不完的心思、忙不完的算計......不是說愛情是無價的嗎?既然已經走進了婚姻,既然已經生兒育女的話你覺得和自個的妻子兒女來相互算計還有那個必要嗎?既然是結了婚生了兒女還一天在心里尋思著離婚分家的那種過日子,這還算是正常的一家人嗎?所有這些都是現代人的悲哀——唯利是圖!在古話里的那句“虎毒不食子”轉變成了如今的——是人就不一定了.......
當然算夫妻共同財產了!不過離婚的時候法院也是要看主要還款人的。
- 你如果覺得不合理,或是不認同可以在買房的時候公證一下,那我覺得房子是公證給你個人了,你們的感情肯定也就走到了盡頭。
- 再說了你們結婚你不知道他沒能力買房嗎?你就不了解一下他的情況和經濟能力?如果你了解或是知道你又何必在乎這事,畢竟你結婚的時候是能接受裸婚的,你如果沒了解過那證明你其實并沒有太在乎你的婚姻關系,或是被欺騙了。
- 其實我想說的男方買了房子加女方的名字是合情合理,那女方買個房子加男方的名字怎么就不行了,現在不是男女平等嗎有些事情真的不要把錢看得太重,找一個知冷知熱的人比錢重要多了,錢是人創造的,我們不要成為錢的奴隸,要利用錢讓我們的生活過得更好。
如果是友好協商,協議離婚,怎么分都行,只要你們自己商量好。男的凈身出戶也是有的。
如果按新婚姻法,婚前財產不分。婚后財產要分也要有證據支撐,比如你們共同生活使用之類。婚后買房,如果寫父母名,即便是子女出錢,如離婚時拿不出證據,也是不分的。
戀愛結婚其實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但明人不說暗話,無需藏著掖著,公開透明也比較好,最起碼心里活得踏實,免得以后不清不楚。人嘛!誰也無法判斷前世今生到底是否風平浪靜,愿望全是美好的,但路還得自己去面對。只有清清白白做人,做一個坦坦蕩蕩之人。這樣也不枉一生糊里糊涂的過日子,婚前婚后財產確定,也是對自己有一個交待。情在何處?愛在何方?只有不虧了自己就行。
夫妻的婚前和婚后財產協議是否有必要?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婚前婚后財產可以公開透明,夫妻都有使用權,凡事必須尊重對方,有一個商量解決方法。
兩個沒有血緣關系的男人和女人結合到一起,親則近,不親則疏。如今的社會,離婚率居高不下,結婚前海誓山盟,忠貞不渝,非你莫屬。可是,婚后磨合來磨合去,總覺得自己太委屈了,再說,離婚也不是丟人現眼的事。何必和自己過不去呢!總覺得再找一個,可能就是好的歸宿。這樣來說,婚前婚后財產設定那就得好好掂量掂量了。你不仁我不義,誰離開了誰都是一個好的解脫。
當然,我們不能把事情想得那么遭,結婚是開啟新生活的開始。夫妻共同去努力,共同去維護。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相信生活定會甜蜜溫馨。當然,婚前婚后財產設定,這是一個人對人生目標有一個明確態度。希望引以為戒,盡量不要觸犯結婚時所設定的紅線。互敬互愛,白頭偕老。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處理包括:
- 家庭生活中工資,獎金,及日常開支。
- 生產,生活中所經營的一切收益。
- 繼承遺產,但遺囑規定的除外。
- 受贈的財產,但明確規定的除外。
- 家庭投資所得的財產,及獲得的收入來源。
- 雙方所獲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夫妻可以對婚前婚后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和分割權。如果確實過不下去,可以協商解決。
夫妻雙方擁有平等的家庭財產分割權,共同財產可以商量著辦,能有一個完美的解決。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盡量取得一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