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一年半一般在哪服刑_判刑一年半在那里服刑?
特邀律師
在判決之前的羈押,可以折抵刑期,也就是說還要在監獄服刑一年。 法律規定:第四十七條【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與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異地判刑后剩余刑期不足一年,在現在關押他的看守所服刑;
判刑后剩余刑期超過一年,那么可以轉到戶籍所在地服刑。
異地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在判決地區內執行。
犯人從看守所送到哪個監獄一般是由省司法廳或省監獄管理局決定的,一般他們會界定哪個地區的看守所送哪個監獄的相關規定。如果要調整的話,會通知相關的省公安廳,由省公安廳下文到地市公安局。
犯人到了監獄,監獄接受犯人和相關材料后必須在五個工作日(也就是星期六日除外)內發通知給家屬(一般是給給犯人的戶籍地,但也可應個別犯人的要求寄其他地址)。
二、緩刑就是將應當執行的有期徒刑暫緩執行。可以在異地或者戶口所在地區進行社區矯正。
對于判處有期徒刑的緩刑來說,在規定的緩刑期期間沒有對社會造成新的危害的,緩刑期間過后不再執行原判的有期徒刑。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法律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不能減刑。 減刑的標準是確有悔改表現或者立功表現。 因此要在監獄內呆上一段時間,確認有悔改表現才能減刑 當然,有重大立功表現不在此例 在看守所的時間算刑期 但減刑有入監日期的要求。 原判五年經下的,一般要求在監獄服刑一年以上,原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一般要求入監一年半以后方可呈報首次減刑。原判十年以上的,一般要求入監二年后方可呈報首次減刑。 按你說的,原判二年十個月,在看守所1年。應該是在監獄過了一年后方可呈報減刑,將剩余的十個月刑期減去 要想減余刑,必須把罰金、民賠、非法所得都交清
取保候審不能折抵刑期——所以你還要進監獄服刑一年半。如果取保候審之前被刑事拘留過,那么刑拘的時間可以折抵刑期。請及時采納,謝謝!
判刑后分到哪里服刑?
1、一般來講,男性服刑人員判刑后在案發地所在的省份某個監獄服刑,至于分到哪個監獄并無固定的規定,一般是在案發地法院附近的那幾個監獄分批輪流送押。
2、女性服刑人員這個比較固定,一般每個省份只有一兩家女子監獄,專門關押女性服刑人員。
3、服刑人員當中有一些特殊類型是指定關押的,例如原為高級干部的服刑人員,一般是指定在秦城監獄和燕城監獄關押,外籍犯和涉及國家安全的服刑人員也是指定專門的監獄關押。
另外判處拘役的服刑人員,一般在案發地關押,緩刑一般是到戶籍地或常住地執行(不收監關押)。
理解就是:你現在才被判了刑,刑期是一年半,由于以前的偵查羈押期限的折抵還剩下13個月沒有執行。13個月超過了一年,那么應該在監獄里面執行。
第二,由于你是在北京的一個法院被判刑的,那么應該在北京的某個監獄里面執行。
第三,與戶口所在地沒有關系。
【理論】支撐:
人民法院、監獄、公安機關都是刑罰的執行機關。
1)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負責死刑立即執行、罰金、沒收財產、無罪和免除處罰的執行。
2)監獄監獄負責死刑緩刑2年執行、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6個月及其以上)的執行。
3)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負責管制、剝奪政治權利、有期徒刑緩刑、拘役以及拘役緩刑的執行。
對于在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罪犯,由看守所(隸屬于公安機關)代為執行。
所以,你將在北京的某個監獄執行完13個月的刑罰。
浪子回頭金不換!!!多多保重。
一般判刑一年到兩年的在北京第一監獄服刑,或第二監獄服刑,虎坊橋。南豆各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