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生其他病哪個負責_如果有精神病的人?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回復如下,望參考:對醫院一般采取無過錯責任認定原則,而精神病人一般認定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基于上述原則。醫院應承擔監護不力的賠償責任,至于責任的大小及具體賠償數額,還要看醫院治療、管理、監護措施等方面具體情況來認定。
精神類疾病患者視其情況,如果是嚴重的患者在法律上是非完全行為能力者,其行為后果要由其責任人承擔,一般是管理照顧其的親屬。不管是精神健全者還是精神病患者攻擊他人的時候,被攻擊者都可以進行正當防衛。如果是其它問題,例如財物受損,則報警由警察控制其后找負責管理照顧他的人索要賠償。如果精神病患者走失被你遇到應該及時報警由警察負責尋找家人。另:精神病和神經病不同哦,牙痛、三叉神經痛也是神經病。只有大腦神經發生病變導致認知、人格問題才可能是精神病,這是精神病中的一類而已而不是全部。例如:老年癡呆、癲癇也是大腦神經或器官有問題但不是精神病。心理問題導致精神異常而身體沒有器官有問題的也是精神病。
我是紅星新聞法治記者周茂梅,關于這個問題,我最近剛好關注了兩個有關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案子,也有針對性地采訪過幾位法醫學專家、長期從事公訴工作的檢察官,以及刑事審判法官。他們分別從不同的角度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分析和闡釋。本人作為長期從事法治新聞報道的記者,也從自己的工作中,給大家一些交流。
首先,我想聊聊為什么社會公眾難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是精神病人這一問題。
實際上, 精神病人暴力犯罪,已經成為了一個越來越嚴重的社會問題。但社會公眾往往基于“欠債還錢、殺人償命”的樸素世界觀,而無法較為客觀地去看待精神病犯罪問題,往往覺得犯罪嫌疑人極有可能是基于為自己開脫罪責,而以患有精神病為幌子,給自己找救命稻草。實際上,越來越多的抑郁癥患者、間歇性精神病人正在走上暴力犯罪的道路,卻極少被引起重視。
就像去年發生在成都某高校的一起暴力殺人案,法醫鑒定意見顯示,犯罪嫌疑人患有重度抑郁癥,在案發時只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但公眾和死者家屬都極難接受這個鑒定結果。盡管專家證人在出庭時,接受了受害人家屬的各種質疑和審判法官的詢問,已經十分詳細地解答了為什么只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而不是全部刑事責任能力。
在這個案件中,如果鑒定意見被法庭采信,意味著被告人“保命”了,而這一結果與“殺人償命”的公眾意識是有差距的,因此會形成輿情和阻力。
第二,對于精神病人實施暴力犯罪,究竟要不要負刑事責任的問題,我結合對專家和司法人員的采訪,給大家做一個解答。
法醫學專家一致認為,精神病人實施暴力犯罪,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關鍵要看他犯罪時的精神狀態及刑事責任能力,而不是簡單地以他是否患有精神病而確定的。
那么,精神病人犯罪時的精神狀態及刑事責任能力,只能取決于具體案件中的司法鑒定。而這個司法鑒定,往往需要分兩個層面來做,一個是精神狀況本身的鑒定,在此基礎上,綜合案發時的各種因素,再進行刑事責任能力鑒定。
第三,在現實生活中,精神病人犯罪實際時分為幾種情形的:一種是完全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他們在患病期間實施暴力犯罪,這種情況下通常可能不承擔刑事責任;
另一種是屬于間歇性精神病人,他們在發病期間實施犯罪,這種情況通常具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要承擔部分刑罰責任,但具有法定的從輕或減輕的行情節;
還有一種是間歇性精神病人,在意志完全清醒的情況下實施犯罪,而這種情況實施犯罪的精神病人需要承擔完全的刑事責任。
據法醫學專家的分析介紹,不管哪一種精神病人,在那一種情況下實施犯罪,最終決定其要不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依據,都需要經過專門的、有針對性的法醫學鑒定。
精神病患者殺了人,經司法鑒定評定為無責任能力,是否一切完事呢?事情并不是如此簡單。首先,有殺人行為的精神病患者如果不做安置,對社會來說無疑是個不安全因素,因此一般需安排到專門的醫院進行治療,這類專門醫院就是公安局下屬的安康醫院。其次,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作為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責任,至使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禍,造成他人經濟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應負責賠償損失或承擔醫療費用,情節嚴重的一并追究行政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
這個看情況的。
在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中心,分封閉式病房和開放病房。
封閉式病房入院,如果是家屬送入的,監護人是家屬,通常是需要家屬作為監護人簽字,才能出院。如果是警察或者居委送進去的,也是一樣,需要警察和居委簽字出院。
除非住院期間更換了監護人。
開放式的病房,病人一般不算強制治療,算自愿住院的,通常也允許自愿出院,和其他綜合性醫院一樣。
被精神病人傷害了,就好比迷路了誤入了原始大森林,碰到了豺狠虎豹,是沒有機會投訴了!
唯一的辦法就是預防為主,但凡有點常識的人,看到精神病人都會能作出準確的判斷,突然性的被進攻是防備不了的,但這樣沒有預兆的行為應該是少之又少,大多數應該是可以作出判斷的。
你想一想精神病人能和正常人一樣嗎?眼光是騙不了人的,他們的目光應該是呆滯的混散的,語言也會是前言不搭后語的。
碰到這樣的人,聰明的人會小心向后撤退,逃之夭夭,并且會撥打報警電話,由專業人員將他們帶離。
我不是專業人員,只是談了一點看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