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付了押金能退嗎_買房子交了押金還可以退嗎?
特邀律師
一、購房所支付定金/押金能否退還,關鍵是在于約定時間與開發商就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事宜進行的協商或者簽訂認購書時的約定。二、定金是一種擔保方式,所擔保的是雙方在約定時間就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事宜繼續協商,以最大誠意促使合同成立。定金是約束雙方在約定時間就買賣合同訂立進行協議,并非迫使一方必須訂立合同。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所以,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種情況:1、如果交了定金雙方就合同內容協商了但不能達成一致而導致合同未能訂立的,不適用定金罰則。2、一方無故不在約定期限進行協商或擅自改變認購書中的內容而導致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適用定金罰則。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調整致使一方有正當理由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師事務所商事訴訟部律師,關于您提出的問題,提出以下回答,僅供參考。
①如果僅僅是因為您個人原因不想進行交易,定金是不能退的,但是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總價的20%,超過部分可要求返還。
②如果是因為賣方沒有按照合同履行相關約定;定金協議約定了可退還的情形,出現了此情形;開發商有違法行為;因為國家政策買房不具有貸款資格等情況,可要求退還定金。
微提示:定金是一種擔保行為,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都需要承擔責任,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的,要雙倍返還定金。需注意,定金要以書面的形式進行約定!
以上是我對您的提問的回答,僅供參考,祝您一切順利。
一般來說,房屋認購書也稱之為購房意向書,是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屋正式銷售前,與有意向其購買房屋的購房者簽定的書面協議,是目前大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房屋買賣中的習慣做法,而因此產生的關于房屋認購書問題也是不少。開發商為了能夠順利簽訂購房合同,都會在房屋認購書中約定購房定金,以此來約束購房者。但是,很多購房者在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時,卻發現合同內容對自己極其不利,這時,簽了房屋認購書就必須得買房嗎?如果簽訂認購書后不買房了定金可以退嗎?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房屋認購書中所約定的購房定金是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如果由于購房者的原因不能簽訂購房合同的,那么開發商就無需退還定金。因此,購房者在簽訂了房屋認購書后并不是必須得買房,但是如果不買房,那么購房定金也不會退還。 在此我們提醒廣大購房者:購買房屋時最好不要簽訂房屋認購書,而直接簽訂購房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擔保法》第 89 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務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根據“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給買受人”的規定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買房交了押金,是表示你確定要買房子了;如果想要退的話,只能退少部分,因為不是房子的問題,是你個人違約!
希望能幫助到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