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不承擔刑事責任_為什么未成年人可以不付刑事責任?
特邀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不需要,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等嚴重報力犯罪負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實質上是個社會問題,需要采取綜合治理的措施才能解決。
實事求是的說,由于社會的進步以及物質文化生活的豐裕,青少年身體的發育程度遠比過去要早得多。青少年的眼界也遠比過去要開闊,有些青少年受不良風氣的影響,也比較嚴重。未成年人犯罪出現低齡化的趨勢。我們現在在媒體上經常看到低齡未成年人犯下惡性案件的事例。所以容易給人造成未成年人犯罪越來越多的印象。
我不知道題主所在區域未成年人犯罪的具體數據。
這里我可以介紹江蘇省淮安市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有關情況。近年來,淮安市采取結對幫扶、幫教、幫困,以問題為導向,突出重點,關工委、政法機關、教育部門等有關單位和組織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良好局面。。今年上半年全市青少年犯罪繼續下降,全市青少年犯罪的人數,比去年同期下降45.19%,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數比去年同期下降84%,在校生犯罪人數比去年同期下降33.3%。淮安市創建未成年人零犯罪鄉鎮(社區)的做法,受到省委領導的贊揚。
淮安市的經驗告訴我們,只要黨委政府重視,有關部門形成合力,采取各種有效的綜合措施,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可以得到較好的解決。
謝謝邀請!
不擔刑責的未成年人犯罪,怎樣才能讓他們得到真正的懲罰?
不取消刑責年齡無法做到真正的懲罰,只有對監護人父母嚴懲重罰。但起不了法律的尊嚴敬畏教育,受害的任然是侵害和被侵害的未成年人。
隨著社會發展法制法治要不斷的健全與社會發展相匹配,只有與時俱進實事求是的對“未成年人保護法”加以增補解釋聲明,取消年齡保護限制“無民事能力無刑事責任的理由”,增補有能力犯罪的未成年人犯惡性重大犯罪的未成年人擔負刑事責任,順應社會民眾的要求才能讓他們得到真正的嚴懲重罰。
只有加強傳統文化教育革命紅色文化教育新文化科學思想教育,尊師尊教國家學校父母“嚴”字當上負責任,國家立法不寬容敬畏法律家庭教育不慣養自立自強是真正保護教育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避免減少堵截犯罪走上人生向好的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