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有前科會判緩刑嗎_有前科交通肇事能判緩刑嗎?
特邀律師
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因此,不管以前犯過何罪,在五年內重新犯罪就是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
可以緩刑。前科僅指故意犯罪,而交通肇事屬于過失犯罪,可以再次緩刑。
問題意見
1.如果報考公務員(公職)崗位,尤其是政法機關、部隊崗位,會進行考察政審。如父或母正在服刑的,就會對子女政審有影響,甚至政審會通不過。
2.如果已經在公職工作崗位上了,本案的情況不會太影響子女工作,升遷可能有一些影響但不應是決定性影響。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還宣告了緩刑,因此并不十分惡劣,影響也要小一些。
3.非公職崗位,影響甚微,關鍵靠子女自己能力去努力發展,獲得升遷。
簡析
1.交通肇事罪,系過失犯罪,既沒有酒駕又沒有逃逸,最后還依法宣告了緩刑,說明情節也不惡劣。過失犯罪,相對于故意犯罪,責任評價的負擔上要輕很多。
2.一般情況下,只在以下兩種情況才會影響子女的政審、升遷:(1)父母有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違法犯罪,子女與其沒有劃清界限的;(2)父母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但如果在公檢法或者部隊單位的,要求要嚴格一些,父母有犯罪行為的,都會影響政審,也可能會不同程度地影響升遷。
3.一般的工作,只要本人沒有違法犯罪行為(記錄)的,父母有犯罪記錄的,特別是只具有相對輕微的犯罪記錄的,影響并不大,拼實力!
符合事實被判有罪1年以上。屬有案底前科,無法改變。
如果不是惡意肇罪,日后好好遵紀守法,對前程影響不大。
特別是緩刑期間,切記善行良表。如有再犯國家刑法,可累加判罪刑。
本人觀點。謝謝邀請。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本就是漠視他人生命、嚴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犯罪行為,本就應嚴懲。還再犯新罪更是罪加一等,非但不能判處緩刑,還應數罪并罰、從重判刑,依其罪行程度、社會危害性和影響力從重判處。
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解決的是雙方的民事糾紛,可以撤回附帶民事訴訟,而交通肇事罪屬于刑事犯罪,需要提起公訴追究相關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對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的案件,被告積極賠償,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法院在量刑的時候可以考慮從寬處罰。 判處緩刑的可能性不大,畢竟造成了一人死亡的后果,法院會判處實刑。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