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償第二年保費_代位追償如何使用?
特邀律師
代位追償并不會影響自己的車險的下一年的保費的折扣。
因為代位追償說明事故原因不在自己,自己只是享受了“保險法”賦予的一項財產保險類的優惠政策。
那么什么是代位求償呢?
保險代位求償權是保險法中的一項基本制度,其宗旨是為被保險人提供雙重保障,以確保被保險人的損失得以充分補償。同時,也不至于由于保險賠付而使被保險人過分受益。并且保險公司在保險補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舉個例子來說明一下:
我給自己的車買了一份車損險,后來被張三給追尾了,修車需要花費2萬元。但是由于車子損壞屬于第三方事故(不是本人造成的事故),所以保險公司的車損險不會賠償我任何損失。這個時候我必須找張三要錢,但是張三是個難纏的主,我要錢要了半個月,一直找種種理由的就是不給。這時候我可以向我的保險公司說:你先陪我2萬,我向張三追償賠款的權利讓渡給你保險公司,并且我會協助保險公司向張三要錢,但是能不能要回來,能要回多少我就不管了,這是保險公司和張三之間的事情。
這就是代為追償的實際案例。
請注意,代位追償只能在財產保險中使用,在人身保險中不能使用,同時不能向被保險人的自己人進行追償。
保險法的第60條到63條對代位追償有明確規定。
第六十條 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前款規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
保險人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十一條 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后,被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同意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該行為無效。
被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可以扣減或者要求返還相應的保險金。
第六十二條 除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保險事故外,保險人不得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十三條 保險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時,被保險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關情況。
同時“保險法司法解釋2”第16條對代位求償也有相應規定。
第十六條 保險人應以自己的名義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
根據保險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應自其取得代位求償權之日起算。
所以,代位求償并不是客戶的保險合同主動發生保險事故,所以理論上是不會影響客戶的續保費率的。
由于代位求償保險公司追回賠償費用的幾率很低,這部分賠償損失基本上是由保險公司承擔的,因此多家保險公司的規定都是代位求償算出險。具體的情況投保人可以詢問保險公司的客服,只要不影響來年保費,算出險也是沒什么影響的。
對方主要責任,你不必要擔心。一,起訴對方司機和車主,無論他的車保險情況,保全車輛,查封財產?,F在法制環境下,對方不敢耍賴,如果被拉入黑名單,他會主動找你。二,代位求償問題,目前保險公司做的不多,往往兩審終結,時間漫長。建議走第一條路。
代位追償的概念與使用方式
在交通事故處理中總會多多少少遇到一些“老賴”,作為事故責任人有賠償車輛與人員損失的責任,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訂并生效后則需要開始賠償。但由于一些車輛投保的車險不夠全面或保額過低,在實際賠償過程中會出現超額部分;面對較大的賠償數額總會有人選擇逃避責任,那么面對這種情況無責任方應該如何處理呢?假設車輛投保有第三者責任險或車損險的話,代位追償可以省區很多麻煩。
《保險法》第60款解釋
因第三者對投保車輛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在賠償金額內先行賠付給被保險人,在代位行使車主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簡稱【代位追償】。
簡而言之,代位追償指交通事故中無責方在投保針對車損或人傷的商業車險之后,如遇到肇事人拒絕承擔賠償責任,此時不用個人去走法律流程??梢砸蟪斜<悍杰囕v的保險公司,替對方現行把事故產生的損失費用賠償給自己,此時車主理論上等于補償了損失;不過同時肇事人也等于欠了保險公司的費用,所以車主在獲得保險公司的墊付賠償后有責任幫助保險公司追償,但是流程要簡單的多。
如保險公司追償順利,車主只需要協助簽訂一些手續。
如保險公司追償受阻,在起訴流程中車主要協助舉證。
在代賠之后車主的“任務”并不重,基本等于完成了事故的處理。這是車險中為數不多能提供的有價值的服務,那么如何申請代賠呢?
首先要準備好以下材料
1:己方需要出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駕駛證、行駛證、維修發票、定損記錄,這些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均需要準備妥當。
2:同時需要準備好對方車輛的駕駛證、行駛證以及身份證復印件,這些材料很顯然無法從肇事人處獲取,不過可以從事故處理部門憑保險公司申請與個人證件獲取。
在準備好雙方材料之后,車主需要到保險公司辦理手續,需要簽訂《保險權益轉讓書》,指將追償損失的權利轉讓給車險。在簽訂材料后車主(包括駕乘人員)可獲得符合標準的賠償,標準自然會參考保險法。這就是代位追償的使用方式,下面聊一聊關于代賠的普遍錯誤理解。
使用代位賠償是否等于出險一次?
網傳使用代位賠償等于出險一次,會影響第二年的車險折扣率。這一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保監會有明文規定:無責任事故行使代位追償權利不算出險;次責、等責或主責時使用代位追償屬于出險,因為理賠流程需要經過保險公司了。而大部分會遇到代位追償的場景多為無責事故,所以正常使用無需擔心會影響車險費用,如出現這一問題則可以聯系保監會解決,效率會非常之高。
總結: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的事故處理,有一套系統且科學的處理與理賠流程,雖則保險業的行業自律以及處理流程的規則化,事故的處理很少會出現和稀泥的場景。所以作為用車人只需要了解自己享有哪些服務,充分利用這些服務能減少很多用車的時的煩惱。
說明:同時也建議交通事故中的責任人不要有逃避的想法,因代位追償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非訴訟追償,顧名思義是不走法律流程而是交涉;但如交涉無果保險公司則會通過法律流程起訴對方車輛的保險公司,之后再由其起訴到個人;如為無車險的非機動車或行人肇事,則會直接起訴到個人。在判決生效之后如仍拒不執行賠償,那么司法機關是可以強制執行的,房/車都可以被拍賣哦。
春節臨近,每一年的節前與節油都是事故多發期,道路情況復雜且各類車輛穿行,在這一階段出現事故的概率會提高很多。為以防萬一,汽車用戶要掌握一定的車險使用知識,保證出現問題后快速的處理;如處理出現障礙則需要留存上述資料,以待年后要求代償,供參考。(保監會:12378)
編輯:天和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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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最終還是要看我方在本次事故中,是否存在相關責任。
代位求償是什么?
就是該對方賠的時候,找不到對方,可以讓保險公司先把錢賠給自己,然后保險公司再向躲避的一方追要賠償款。
這樣就保護了買保險的客戶的利益。
什么時候才能用?
必須是明確損失,言外之意,只適用于車輛損失,這種損失明確可衡量的情況。
至于人傷事件,無法使用該項功能。
是否會影響保費?
要分情況來看:
情況一:本次交通事故,是對方全責造成的,你與其溝通無果,使用代位追償,不影響自己來年保費。
情況二:本次事故中,你也承擔了一些責任,不管是次要、主要、還是同等責任,如果使用代位追償,都會計算為出險,影響第二年浮動費率的。
看你車撞得嚴不嚴重,嚴重你不如自己認全責走保險可以修,出一次險明年保費不會上漲也有優惠,電動車全責他一般都不會賠你維修費的,你可以嘗試跟他協商出個一兩百補償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