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追尾事故誰的責任_汽車追尾事故是后車的責任嗎?
特邀律師
提到追尾,很多人第一印象一定是后車的責任,而且必須是全責那種沒得商量!但是如果我告訴你在追尾這種事故中后車不一定有責任你會相信么?
汽車溜車造成的追尾
因為前車誤操作,或者沒有及時制動導致的溜車碰到后車的,后車是不需要對前車負責的。考慮到不是坡路路段取證存在問題,后車有一定的鑒定風險,建議車輛裝配行車記錄儀,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追尾違章并線車輛
對于壓實線并線等違章行為造成的追尾事故,后車是沒有責任的,違章車輛負有全部責任。但是目前交法鼓勵讓行,可能是考慮通行效率問題,因此假如對方真的有違法行為還是交給攝像頭和交警來處理好了,我們只需要遵守法規好好開車就好。
需結合實際情況的判定責任的追尾事故
1、前車酒駕和毒駕駕駛
雖然前車存在違法駕駛行為,但是保持安全車距是法規要求,一旦發生追尾事故存在分開定責的情況,此種追尾需要交警最終認定。
2、高速路突然停車
高速路突然停車或者違章停車造成的追尾事故,交警會結合實際情況作出全責、主次責任的認定,后車不一定全責。
3、連環追尾導致的事故
理論上會存在后車給前車修車的情況,但是交警通常要結合實際情況認定第一責任人,其他責任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判斷,一般會簡化協商處理。
4、前車剎車燈故障導致的追尾
這種追尾情況雖然不一定需要行車記錄儀幫助,但是前車沒有剎車燈并不能成為你追尾前車的理由,因此這種情況交警會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責,理論上來說主責是追尾車輛,次要責任是沒有剎車燈的前車。
5、開斗氣車導致的追尾
這種情況的認定其實并不簡單,如果是單方問題,比如兩臺車其中一臺使用了危險駕駛,不僅僅危害了追尾車輛還存在危害其他車輛的駕駛行為,理論上危害駕駛那輛車是全部責任,而如果后車也一定程度參與了斗氣車的行為,要結合是否造成擴大傷害綜合來看,責任也是要結合實際情況來認定的。
如何避免追尾事故發生?
1、保持高度注意力很重要
開車時就專心開車,做到心無旁騖。駕駛過程中注意保持車距,隨時觀察周圍情況,當突發事件發生時可以做到及時躲避和停車。
2、高速行駛要保持合理的距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規定情形時,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顯示屏等方式發布速度限制、保持車距等提示信息。
3、減少不必要的并線
提前熟悉駕駛路線,對于不熟悉的駕駛路線可以考慮提前并線,減少不必要的頻繁并線,降低追尾概率。
總結:追尾是發生頻率較高的交通事故,其實造成追尾事故最大的因素就是駕駛員注意力不集中和違章駕駛,如果能做到遵守交規和集中注意力,追尾其實離我們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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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確實有這樣的情況,2015年公司司機開車被機場大巴給撞了,我開車帶他去定損,在那里看到一輛奔馳S400也在定損,大燈碎了。開車的是車主的專職司機,司機應該是個有良心的人,他說這是老板娘開車追尾箱貨把大燈撞碎了,但是箱貨并沒有發現,綠燈亮起就開走了,老板娘不知所措給老板打電話,老板去了以后特么的直接報警說是箱貨溜車把他大燈撞碎后逃逸。其實司機自己并不想這么做,太缺德,但是為了工作沒辦法。
對于追尾這類責任清晰的事故我們很多時候都會選擇私了,直接現金交易,完事兒各走各的,簡單方便快捷還不堵路。如果報警的話首先要保護現場,這樣難免造成擁堵,也不安全。而且交規規定一些輕微事故自己拍照后要把車挪走等待交警,如果造成擁堵還要罰款。如果雙方對賠償金額不能達成一致還要去定損,很麻煩。但是不報警的話就會有被缺德狗反咬一口的隱患。而且一旦被反咬你又沒有證據證明對方過錯的話很容易被判肇事逃逸而負全責。這時候不要指望交警幫你,因為你沒有證據。
我認為平時遇到這種情況可以這樣做:出事故后第一時間下車拍照,照片一定要有側重點,能證明對方的責任,這時候私了的話對方司機基本上不會再反咬一口了。對于一些沒有經驗的女司機來說也可以選擇報警,交警來了以后也會首先協調私了,協調不下才會按程序走。
感謝邀請:
如果是一般的情況,比如只有三輛車發生連環追尾,通常是由最后方車輛負全責的!不存在中間車輛與最前方車輛車間距過低有責的法盲說法,就算前兩車的車間距離只有1毫米,要不是最后的車輛追尾,一樣不會導致對第一輛車的追尾!所以“因”是由于最后方車輛追尾導致的!復合“因果”關系,所以如果單單只是三輛車發生連環追尾是非常容易定責的,幾乎能達到100%的概率是最后方車輛全責,即使前兩車間距不低,但間距問題不會被考慮的!
通常情況下,在多車連環追尾(五車以上)的情況下,第一輛車一般是沒有責任的,而最后一輛車通常是主要責任,但這絕對不是固定不變的規則,比如當車頭做出強行倒車、非法變道等行為時,上面說的那種車尾主責的判定方法就不適用了!一般情況下五輛車以上的連環追尾,只要事故可以分割成單一事故,就按雙車事故進行定責(最后或者最前方車輛全責,其余無責,需要證據清晰、口徑一致),如果事故中的車主對事故的陳述有出入、口徑不一致,則采用“后車賠償前車車尾+自己車的車頭的方式”進行定責!(在實在說不清楚、判定不了誰主責時的“找平衡”機制)
三車相撞比較容易判定,不算前車倒車、非法變道等小幾率事件,只有兩種情況!
1.第二輛車先追第一輛車尾,之后第三輛車又追第二輛車尾!這種情況下,第二輛車賠償第一輛車尾,第三輛車賠償第二輛車尾!
2.“第三輛車”追尾“第二輛車”尾,導致“第二輛車”被迫追尾“第一輛車”時,“第三輛車”負全責,負責給“第一輛車”修尾、“第二輛車”修頭尾!
根據題主您的描述,您的情況屬于第二種情況,所以主要責任在“第三輛車”身上,所以由他對您以及第一輛車進行賠償!
好多朋友一聽連環追尾,可能就覺得復雜,但是實際交警在鑒定的時候,責任的認定也和一般追尾事故差別不大。下面我就具體來談談。我假設A車是最前面的,D車是最后面的:
第一種情況:A車在正常行駛,被B車追尾的,B車負全部責任。這個時候假如有C車又撞上B車的,C車又對B車碰撞到的部位負全部責任。但是假如,B車本來已經停下來了,具備足夠時間但是未開啟危險報警燈和設置警示標志的,B車也要對C車負次要責任,此時,C車負主要責任。
第二種情況:ABCD四車連環相撞,前車都沒有過錯的,而且是在同一時間連環撞上的,D車負責賠付ABC三車,但是假如是在夜間,C車沒有尾燈,造成事故的,D車主要責任,C車次要責任。
第三種情況:A車超長,但是沒有按規定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的,造成BCD連環追尾上來的,A車負次要責任,D車負主要責任。
第四中情況 :A車倒車,或者A車溜車造成行駛中的BCD追尾事故的,A車負全部責任。假如A車是行駛中爆胎或者變道的,A車負主要責任。
其他類似,我就不一一說了,一般我們在路上發生追尾事故后應當立即停車,馬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來車方向設置警示三角牌,若未沒有人員傷亡,車主可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達成一致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若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